因葭沚沿江片区二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10日作出《关于对葭沚沿江片区二号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椒政发〔2017〕50号)并予以公告。台州市椒江新华水产冷冻厂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葭东路60号,在上述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经调查,台州市椒江新华水产冷冻厂无不动产登记信息,该企业所在房屋实际使用人为沈冬连。请台州市椒江新华水产冷冻厂的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权利证明等材料到台州市椒江区一江两岸葭沚水城区块征迁指挥部申报房屋权利,并就相关补偿安置事宜进行协商。逾期未申报房屋权利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将按照目前掌握的相关情况依法对台州市椒江新华水产冷冻厂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学院路北段红星美凯龙东北侧
联系人:李雪平
联系电话:88300181
特此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一江两岸葭沚水城区块征迁指挥部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