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2-14504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文件
椒环提函〔2022〕7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胡江委员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破解医化企业发展“三难”,助力产业园区蝶变的建议》(第75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本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医药化工行业属于“十大行业”,为土壤污染重点风险行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第四十五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因此土壤调查及污染地块修复为法律规定事项,必须依法开展,切实保障土地利用安全。
二、针对提案人提出的“对于疑似污染问题,如土壤修复处置时间过长的,成本过高的,需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解决。”可建议各在产重点行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对于要退出的地块和项目提前谋划,在退出前自行进行相关调查、修复等工作,避免企业退出过程中的长时间修复问题。
三、关于医化行业相关项目的审批,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台州市分级审批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联系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联系人:罗华熹
联系电话:0576-88898099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2022年5月31日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