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2-14503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以此件为准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文件
椒环提函〔2022〕2号 B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饶英委员:
你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建议》(第85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椒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收到建议案后,我局会根据排查情况积极制定方案,切实有效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上牌工作。在全市率先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上牌“一站式”服务,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车上牌环保上牌、补牌、转户等项目全流程“一窗办理”,即车主在一个窗口完成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等步骤,车辆环保上牌车辆检测完成后由到取件区告知结果,打印相关证件,已完成上牌登记700余辆,该项工作已被台州市改革办认可。
(二)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全时段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疏港大道—市府大道—东环大道—东海大道—台州大道—椒江南侧岸线围合区域,并联合交警在禁行区内各个路口设置禁行警示牌。
(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针对禁行区内个人及企业的非道机械进行尾气排放检测,2021年全年共检测400辆,针对检测不合格车辆,已要求其安装尾气处理装置并复检直至合格。
二、下阶段计划
(一)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局、公安交警、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及商务局监督管理的监管模式,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采取常态化、不定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作用。鼓励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举报,一经查实及时处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环保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曝光,以达到警示作用。
(二)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各在建的建筑、交通工程项目必须使用排放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测超标或施工发现有明显可视黑烟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撤场。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作业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须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在III类限值标准,未达标的按规定予以处罚。鼓励高附加值的大功率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气治理改造,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三)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方等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在招标合同中必须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已环保编码登记并排放合规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理单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严格把关,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必须租赁和使用已环保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专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情况进行实时登记,配合做好监督抽测超标撤场工作,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标准的油品。
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联系人:蔡一声
联系电话:89065396 邮 编:318000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2022年5月24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