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308E/2022-14457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2- 06- 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
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椒江区各用人单位:
为督促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54号)及《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书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对象
椒江区行政范围内,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应参加书审。
二、书面审查内容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审验的一项劳动保障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书面审查结果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档案的主要依据。本年度审查的是用人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工时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书面审查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书审时间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结束。
(二)用人单位可选择下列方式登录书审:
1. 登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http://96309.rlsbt.zj.gov.cn)→点击书面审查申报出现用户 登录页面→在用户名框内输入单位名称→在密码框内输入 smsc@96309(初始密码)即可网上申报。
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 →点击登录(法人登录)→通过法人账号密码或者法人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报。
(三)用人单位需按照网站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并上传营业执照、2021年12月份职工花名册、2021年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单、各类劳动合同一份、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料,完成书面审查申报工作。
(四)历年参加过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登陆账号为本单位名称,若单位信息或用工信息有变化,需上传新的信息,其他资料不需再上传;首次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登陆的账号请与椒江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报送相关信息,由管理员录入新增后,再按(二)操作,联系人:徐泓联系电话:88830361。(提示:进入后请修改密码)
各用人单位申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用人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用工、参保缴费等情况,抽查面一般不少于5%,并根据审查情况对用人单位作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用人单位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页面搜索“出具劳动保障信用报告”查询和打印当年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对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报送书面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书面审查的开展情况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用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54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评价结果共分五个等级,满分1000 分。其中:850分以上为 A 级(优秀),800~850分(含)为B 级(良好),750~800分(含)为 C 级(中等),700~750 分(含)为 D 级(较差),700 分(含)以下为 E 级(差)。《劳动保障领域(用人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类监管,原则上对B级(含)以上的信用主体应当减少检查频次,对D级(含)以下的信用主体列入重点监管。
五、书面审查报送时间和管辖划分
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期间完成书面审查申报工作。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后30日内按规定完成书面审查申报工作。各街道、镇辖区内各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相关工作由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通知和协调(联系方式见附件1)。各街道、镇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工商注册的企业必须书面通知到位,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追责。
附件:1、椒江区各劳动监察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手册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椒江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