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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全区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组织全区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职责、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组织全区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
(三)负责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其它活动;切实保障和维护全区教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教职工,保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
(四)负责推行全区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培训工会干部;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