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椒江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海门街道:东至疏港大道,南至市府大道,经机场路、枫南路(包括枫南小区、下洋陈小区),西至解放南路、解放北路,北至椒江。
二、白云街道:东至解放北路、解放南路、东环大道(包括开元社区),南至开发大道,西至中心大道,经白云山中路、岩屿南路、云西路以北、星明路以东、工人路(白云辖区范围),北至椒江。
三、葭沚街道:东至星明路以西,经云西路、中心大道(江南墅小区等葭沚辖区范围),南至开发大道,西至台州大道,经市府大道(西)、富强路、黄海公路以南、台州大道、工人路,北至椒江。
请各单位、个人于2022年4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联系人:赵利勇,传真:0576-88216317,电子邮箱:tzjjyqglbgs@163.com,联系电话:0576-88216029。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