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原负责人陈云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  来源:椒江区纪委区监委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对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原负责人陈云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云德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和个人获得奖励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云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云德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云德简历:

陈云德,男,汉族,1960年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工业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工业贸易发展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2020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