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10001085/2022-143972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 |
成文日期: | 2022- 04- 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通过“浙里办”开展椒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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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与房管事务中心: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53号)和《关于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1]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通过“浙里办”常态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工作,因椒江区暂无实物房源(有实物房源时另行通知),申报时只可申请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事项,请符合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家庭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椒江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直接申请报名,报名实施常态化受理。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的城建办、便民服务中心或区住房保障与房管事务中心保障一科(电话88836536)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