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795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成文日期: 2022-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2- 02 16: 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政办发〔2022〕68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已修订并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保障体系及职责

2.1 区科技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2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 科技专家库

2.4 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3.应急响应及后期处置

3.1 响应行动

3.2 响应结束

3.3 调查评估

4.保障措施

4.1 科普宣传保障

4.2 基础科研保障

4.3 信息资源保障

4.4 技术支撑保障

4.5 科技创新保障

4.6 科技专家保障

4.7 资金装备保障

4.8 协同应对保障

5.监督与管理

5.1 人员培训

5.2 方案演练

5.3 责任与奖惩

6.附则

6.1 方案管理与更新

6.2 解释部门

6.3 实施时间


一、总则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保障,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完善和改进技术装备,建立科技专家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科技支撑体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整合各相关方面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科技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科技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椒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椒江科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的,涉及各个镇(街道)或超出事发地镇(街道)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技术保障行动。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2)科技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是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行动的牵头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紧密配合下为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

(4)整合资源,协同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协同各行业、专业、学科的技术专长和优势,为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

二、组织保障体系及职责

成立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区科技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公共突发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区科技保障组接受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2.1区科技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区科技保障组组成

组  长:区科技事业中心主任。

副组长:区科技事业中心分管副主任、各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广电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气象局、区供电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电信分局。

2.1.2区科技保障组主要职责

(l)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2)确定科技保障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区级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和有关镇(街道)对事发地区进行紧急技术支援。

(4)视情况决定成立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科技保障事项。

2.2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2.1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区科技事业中心副主任。

成员: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事业中心,可视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科普组、技术攻关组、技术鉴定组等,人员由区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并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

2.2.2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2)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区科技保障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和区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之间科技保障工作。

(4)汇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调查;组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鉴定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6)组建区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7)开展公共安全方面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8)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和检查。

(9)承担区科技保障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科技专家库

科技专家是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智囊团和重要参谋,建立区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收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从科技专家工作内容分类,可分为科技攻关、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三类;从科技专家参与处置事件的性质分类,可分成自然灾害组、事故灾难组、公共卫生事件组和社会安全事件组,各专家组平时负责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临近发生及发生后,各专家组负责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科技专家库的具体组成见附件1。

2.4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科技事业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组织公共安全领域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基本建设综合管理,安排与科学技术保障相关的重大项目,不断改进技术装备。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3)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协助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城市燃气和自来水供给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4)区统计局: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统计的技术保障工作。

(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件、市场经营秩序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震后趋势判断、应急指挥等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相关行政表彰工作;协助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餐饮环节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理的技术保障工作。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负责战时人民防空,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人员防护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9)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加强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水旱台风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水利纠纷突发事件等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水利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10)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报告,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山林纠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水污染纠纷、放射源丢失和辐射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1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船舶事故,以及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3)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涉及学生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协助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织高校科研力量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

(14)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负责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灾害人员救护的技术保障工作。

(15)区商务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技术设备、设施的紧急进口贸易工作;协助做好涉外、涉港澳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16)区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统计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17)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18)区广电中心: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9)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后勤服务工作。

(20)区气象局: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21)区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22)区科学技术协会:充分利用各类科普宣传日,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23)区电信分局:负责信息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通信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及后期处置

3.1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成立区科技保障工作组,启动本方案,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区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的科技保障工作;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展开科技保障行动。科技保障响应行动工作流程见附件2。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及时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先期科技保障工作。

(2)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主管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科技保障需要。

(3)区科技保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区科技保障组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4)立即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技术调查,并及时续报。

(5)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中遇到技术难题,立即派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开展科技保障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科技保障工作。

(6)组织专家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7)如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工作在我区遭遇重大科技难题,立即展开科技检索,并组织我区相关科技专家进行紧急科研攻关,或向有关省市区县、国家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请求紧急技术援助。

(8)派出技术保障督导检查组,检查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科技保障工作的开展。

3.2响应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区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由区科技保障组宣布科技保障行动结束,同时做好科技保障的善后处理工作。

3.3调查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结束后,区科技保障组派员参加事件评估;或者由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召集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报区应急指挥机构。

四、保障措施

4.1科普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科创活动周、科普宣传周、各类科普宣传日,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4.2基础科研保障

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形成公共安全理论和技术框架。

4.3信息资源保障

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4.4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整体科技防范能力,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4.5科技创新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注重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方面技术成果推广和应用。

4.6科技专家保障

建立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7资金装备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的总体经费中,确保经费的落实。

4.8协同应对保障

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自身优势,协同配合,确保技术保障任务完成。

五、监督与管理

5.1人员培训

加强科技保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现场科技保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5.2方案演练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准备工作需要,协调各相关科技保障成员单位,适时组织科技保障演练,检验本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成员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协同保障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区科技保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六、附则

6.1方案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区科技事业中心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随着形势变化和科技进步,需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科技事业中心承担。

6.2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区科技事业中心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专家库组成框图

        2.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响应行动工作流程图



附件1

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专家库组成框图

附件2

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响应行动工作流程图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