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MB16458203/2022-14793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2- 12- 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对台州市椒江复源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
2022-12-02
11: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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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当事人:台州市椒江复源中西医结合诊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1002MA2K9Q3X8M。
2022年11月24日,台州市椒江复源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的通知》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即:该诊所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未指导监督进入该诊所的患者佩戴口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