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2-148257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首例!两男子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被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2- 12- 15 09: 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12月7日,椒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过研判分析,抓获彭某、曲某两名架设VOIP设备嫌疑人,查获VOIP设备、手机、网线电话线若干等涉案工具。


目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彭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一千元、曲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九百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椒江公安机关 首 例 依据该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12月7日中午,椒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群众举报电话,该男子称其接到一个诈骗电话,钱未被骗,来电显示是椒江本地号码。

接到举报后,刑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马上展开摸排,通过侦查,在温岭一家宾馆内抓获曲某(男,19岁,河南人)、彭某(男,21岁,湖南人),现场缴获VOIP设备、手机、网线电话线若干等涉案工具。

经审查,两人对架设VOIP设备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


彭某交代,自己在玩游戏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大哥”,今年11月初的时候,“大哥”找上彭某问他想不想赚点外快。曲某也是经“大哥”认识的彭某,两人为了赚钱聚到了一起。

12月6日晚,两人来到椒江,在椒江多家宾馆开房,并在房间内架设VOIP设备供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不料设备刚投入使用,就被椒江警方捣毁。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如发现买卖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