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68442T/2022-14786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2- 12- 01 09: 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项丽萍代表:

您在台州市椒江区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共享电单车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7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共享电单车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提出的建议。近年来,共享单车切实地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同时也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局自牵头组织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以来,针对市区共享单车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学习先进、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从多方面加强精细管理,确保共享单车的合理投放、有序停放,有效改善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

一、控制共享单车的投放总量。因我市暂未对共享单车管理总量做一个科学的数量规划,我局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结合椒江区实际情况,对共享单车总量做一个估算限定。椒江城区常住人口约82万,总面积约276平方公里,通过调研并结合各公司实际运营时单车活跃度,与各项单车公司进行协商,将城区内共享(电)单车的总量限定为15000辆,运维车辆人数配比不得高于150辆/人。

二、协同合作,加强管理和执法力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不按规定投放共享单车、秩序管理不到位的单车公司,依法予以查处;交警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查处无牌车辆,严管严查骑行共享单车闯红灯、逆行、电单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力挤压共享单车违法行为的活动空间,营造依法严管的强大声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并牵头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监督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投放车辆的质量;交通局负责推进其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融合发展。

三、平台监测,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对于入驻运营的单车公司,要求其接入智慧城管管理平台,提供相应账号,可以实时观察其单车投放情况以及运营情况。在日常管理中,辖区执法中队和共享单车公司通过建群等方式加强沟通,如中队管理人员发现问题上传后,单车公司必须于10分钟内响应,2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及时反馈整改信息。每季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情况、单车容貌情况、运维效率等进行打分考核。

四、鼓励采用精准定位技术。经了解,现阶段各单车公司已可以达到精准还车技术,该技术不仅能准确的定位单车有无停放在停车位内,还可以限制还车时的车头朝向问题,做到精准停放。但由于竞争问题,害怕客户流失,并未应用到实际当中去。下一步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规划区域和数量,规范施划停车点位。鼓励各运营企业采用有精准定位技术的新车,在施划的停车点位内停放车辆;施划点位内车辆摆放整齐、朝向一致;要求企业对违停的用户,采取额外加收调度费、扣减信用分等措施,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五、鼓励扶持本土共享电单车企业。在投放配额方面,我局将与其他部门仔细研究,在合理范围内对台州本土企业进行一定倾斜,推动本土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