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1291/2022-14754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 11- 07 16: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区交通运输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整个巡察整改工作环环相扣、紧凑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明确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2022年1月27日上午,局党委班子召开了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共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于1月22日印发《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并制定《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上下联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夯实整改责任,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方面3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诫勉谈话1人,警示提醒约谈14人,工作提示约谈11人;新建或完善制度10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发挥党委政治引领作用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学懂弄通做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改善陆岛交通条件,280客位客轮“大陈岛”号已于2月28日顺利下水,预计7月份投入运营。二是继续优先发展公交,与铁路台州站等交通枢纽无缝衔接,围绕市域铁路S1线站点布局,谋划中心大道公交首末站(S1银泰城站南),合理制定公交线网优化和公交接驳方案,结合S1线站点周边公交线路布局、配套设施、通站道路建设等实际情况,综合预判分析市民公交出行习惯和换乘需求,对配套公交线路走向、站点设置进行了周密细致的优化调整。三是在前期街道反馈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公路开展现场实际调查,对13条乡村道进行改造提升。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1月17日修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从制度上将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严格区分。二是将党委会议与行政办公会严格区分。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对于制度规定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交由局党委会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其他重要行政事务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非党委班子成员不参与研究人事工作决策。

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前期酝酿不足,调整存在随意性问题。严格落实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会议事项不涉及表决的,由局办公室填写“三重一大”备案表。二是项目经办人就趸船问题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对项目经办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其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遵守局党委会决策通过方案,如需调整必须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规定走好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现象。三是收回趸船差价。四是加强合同管理,货物采购前期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的论证。在以后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将合同条款复印件作为附件,用作审核依据。五是提升“三重一大”党委决策执行力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关于“推动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不够有力,综合交通运输格局优化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2022年人大议题案优化公交线路。2月份初步完成全区公交道路通行条件现场踏勘,依据居民需求优化前所、章安片区公交线路,新增157路(前所客运站-台州站),谋划150路(溪口-台州站),解决章安片区居民出行问题。对接洪家街道,计划优化调整107线路,并配套市域铁路S1线银泰站公交接驳,提高市民公交出行便捷度。二是推动跨区域公交线路布局。2月底开始谋划“前所-杜桥”跨区域公交线路方案。3月1日,与市公运中心对接,并与杜桥相关客运企业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前所-杜桥”线路客运市场现状,初步意向开通“前所-杜桥”公交线路。

(四)关于“履行指导监督管理等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结合省平安暗访组到台州开展平安暗访,运输中心协同执法队督促客运总站、车站、货运物流公司,长途汽车、公交车、校车的平安反恐、安全生产、防疫和消防安全的工作,严格按要求落实车站危险品安检、实名制等制度。二是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场站安全系数。1月11日,开展客运总站微型消防站实战演练,1月15日组织安检人员反恐安保培训。三是抓好水上安全管理,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针对“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缺乏韧劲”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十三五”规划中的75及83省道和海城路项目土地空间规划调整一事。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对接,预估在年底前得到上级相关部门审批。二是积极引进优质运力入驻椒江,引进了2家航运企业,分别为1艘4万多吨船舶、2艘3万多吨新建船舶。2021年海运业专项补助资金已开始受理申报,待审核后有序发放。三是推进203省道溪口至章安段改建工程。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重大机遇,千方百计破解“项目等政策”的难题,同时谋划使用专项债解决建设资金的问题,促进203省道项目在“十四五”期间进展大突破。

(五)关于“职能还没有转变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管理一体化格局尚未真正形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局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期间,加强班子间工作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推动班子成员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新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新建4项制度,完善6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事务管理,确保机关运行顺畅。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局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和业务相近科室的职责边界,加强沟通,强化业务交流,优化人员配置,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局面。四是公运中心拟计划新招录事业人员逐步代替混岗人员,进一步降低执法队混岗比例。五是拟计划将机关及下属单位合署办公,新办公大楼装修正在稳步推进中。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仍需持续加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多渠道加强“电子证照”“浙里办”宣传。通过“椒江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操作手册,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办公场所大厅设置“浙里办”易拉宝,推广应用“浙里办”。结合企业办理审批及下企业检查等场景,发放宣传页1500余份,通过向企业宣讲“跨省通办”、“电子证照”操作流程,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通过系统内调配,补充交通运输窗口后台审批人员。三是区港航发展中心严格遵循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已督促招标代理完成2个项目5家单位招标文件工本费退还。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3月10日印发《中共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每半年落实一次意识形态责任制自查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2022年1月17日党委会上局党委班子集体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围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专题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充实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已增配工作人员。对系统网评员队伍进行了重新整编,成立网评员队伍,并召开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暨网评培训会议。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个人考核。2月9日,在普通公务员职工评优评先的考核中率先将意识形态作为其中一项评判标准,并运用到此后所有干部职工的评优评先考核中。二是3月9日,组织召开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暨网评员培训会,为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主阵地功能。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月初,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二是全面落实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印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要求,在各自分管线落实“五个一”制度。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制定约谈计划。

2.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程序。严格遵守会议制度规定,会前抓好统筹,提前收集议题,明确会议议题、决策内容、参会人员及议事程序等,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重大事项先决策后实施。三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提前对需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谋划,提早一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邀请派驻组到会监督指导。四是开展约谈。2月9日,分管领导对局机关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主动接受监督。

(二)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属单位延伸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动全面全严治党向下属单位延伸,预计6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大会层层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开展“清廉交通示范标杆”培育工作,2021年12月已初步建成“清风港航”和“清廉站所”。三是完成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逐一明确防控措施。四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应用交通运输系统“一案四说”警示教育机制,2022年以来已在1月和3月开展的2次主题党日活动中分别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砥廉》和《零容忍》,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三)关于 “‘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委“一把手”推动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3月初,局属各党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手册》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让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而行。二是抓实学习教育,每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蓝本学习,立足椒江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三是制定2022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重点推进清廉交通标杆培育,在“清风港航”和“清廉站所”的基础上进一步体质优化;预计6月份开展交通运输突出问题整治,在工程建设领域,持续紧盯违法转分包、工程变更、材料采购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研究部署。落实责任报告“三个一”制度,构建责任落实闭环。五是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下属基层党组织干部开展党内谈心谈话。通过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让党员感受组织关心温暖,激发干部工作激情。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移动套餐补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区港航发展中心完成收回2019年移动OA流量项目费用。三是开展廉政约谈。2月25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对区港航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经法规的学习,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现象。

2.针对“超发考核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港航发展中心已收回2015年度超发考核奖。二是开展廉政约谈。2月25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经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现象。

3.针对“擅自提高通讯费补贴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已于2021年10月收回超发的通讯补贴。二是运输中心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三是开展廉政约谈。2月25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经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现象。

4.针对“未及时收回驾驶员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回多发放的驾驶员补贴。二是区港航发展中心已收回2名驾驶员的补贴。三是开展逐级廉政约谈。2月25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对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和区港航发展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3月8日,区港航发展中心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以后工作中严格按区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好自查自纠,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现象。

5.针对“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补列两次公务接待来客姓名和职务。二是开展逐级廉政约谈。2月25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对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区港航发展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2月18日,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港航发展中心负责人分别对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接待、报销审批等制度,加强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票据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6.针对“工会节日慰问品发放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标准收回2019年工会节日慰问品超比例部分。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工会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按照区交通运输局工会发放规定,发放本年度工会福利。三是开展逐级廉政约谈。2月25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对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2月25日,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加强对《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学习。

(五)关于“工程、采购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3月3日,项目经办人就趸船问题向局党委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对其工作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二是区港航发展中心督促招标代理公司完成退还超收2019年安全管理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代理费、一条河等航道上设置标志项目招标代理费。3月3日,区港航发展中心对现航道工程科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加强对招标政策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现象。2021年年初已将招标代理进行招标,明确委托代理报酬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的62%收取,并包括代支付的专家费。

2.针对“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7年梓建线路面大中修工程,暂缓项目工程尾款支付。相关变更内容已向向分管区长汇报,准备再次上会。二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目前正在实施的三个项目均有专人进行现场管理,椒江南部市场群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周边道路优化改造-鸿州大道拓宽改造)由养护科同志负责现场管理,2022年椒江区普通国道大中修工程和2022年椒江区“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提升工程借用大桥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现场管理,切实抓好工程现场计量工作。严格按照工程签证程序,及时核实工程计量,杜绝签证不及时和事后补签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限额进行支付。2018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结算正在监理审核,预计2022年底完结项目。四是针对提出的安全生产费存在“虚报套取”现象,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2年3月7日成立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调查小组,重点对2016年-2020年五个本地企业实施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安全生产费审核支付情况进行调查。本次调查针对安全生产费计量方式、计量合理性以及工程间安全设施重复利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出具《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调查报告》。对安全帽采购不规范问题,向施工单位收回多报款项,对审核责任人员诫勉谈话。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历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久未清理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工程尚未报批调整概算问题。74省道南延椒江段工程已完成竣工财务结算编制工作(待批),82省道复线相关帐目梳理中,待理清后立即向省发改委申请调整概算。二是针对政策处理费未结算问题。75省道南延、76省道北延、82省道复线已委托相关的中介机构编制财务结算。

2.针对“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跟踪问效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项目竣工结算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未完成竣工结算的15个项目均已联系相关单位加快办理。 二是加强绿化管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要求绿化养护单位加强绿化管理,整改期间未发现新增私占绿化用地,及时除草、防治病虫害。S225大路线道感堂村变电站绿化区块堆放的杂物和垃圾已及时清理,并进行补植。三是提高项目投入绩效。待公路中心与运输中心整合完成后,应急平台搬迁安装,新招聘人员到岗后,安排人员值守和管理。

(七)关于“财经法规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固定资产清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局本级固定资产账登记的桑塔纳等三辆轿车早已报废的问题,已与财政沟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账实已对上。二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完成2010年前购置的养护机械清单现场清点,经核查,大部分机械闲置于洪家公路站和陈岙公路站,但均已无法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于3月10日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核实固定资产情况。

2.针对“工会会费未按规定缴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于2月25日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业务知识。二是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依法依规收取个人会费,按规定收回2016-2021年职工工会会费。三是开展约谈。2月25日上午,分管领导对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会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其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问题;3月4日下午,分管领导分别对机关工会负责人、区港航发展中心工会主席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其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为交通运输工作提供保障还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3月份,局党委会议研究2022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二是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三个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到所在支部或基层单位讲党课。三是对机关党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2021年5月,撤销机关党总支,合并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为机关党支部。四是印发《2022年度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五是围绕业务抓党建,确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强政治引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交通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各支部结合业务条线,开展述职述廉、主题党日等活动,并在章安高速口防疫一线设置党员先锋岗,探索“党建+业务”融合模式。

(二)关于“执行党建基本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未落实好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的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基本制度,按规范要求开展系统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扎实推进党支部委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二是3月7日,开展局属企事业单位党务干部培训,同时开展党务台账检查,及时纠正党务台账记录不规范、内容标题化等现象;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好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重新核算党费收缴标准,今后每年7月份对党费收缴额度进行动态调整。党费按重新核算后的标准,补缴2017年以来差额部分。

(三)关于“对下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下属企业党建重视不够,日常指导监督不力,企业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3月7日,对局属企事业党支部开展党务业务知识培训,并对“三会一课”等党务台账进行检查指导。二是对党员人数过少、无法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的三个企业党支部进行了撤销,原党员转入现工作单位或社区。三是加强对局属企业党支部的监督管理。1月7日,局党委任命浙江省海门轮渡公司党支部书记,待该公司改制完成后进行换届选举。四是做好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已开展党员排摸,下一步对失联和长期未缴纳党费的党员作出处理。

(四)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老化严重,年轻干部明显偏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要求,打破机关和事业单位界线,科学谋划人岗编配,专注年轻干部培养,强化业务的“传帮带”,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交通铁军。二是优化中层干部梯队结构。坚持实干担当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2021年系统新提拔或调整多名中层干部,实现人才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双向流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干部素质,进一步激发了全系统干事创业活力。三是统筹编制资源,认真分析各单位知识结构、人员储备和岗位设置等情况,2022年度全系统拟新招录6名工作人员,侧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四是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学堂、“以案释法”论坛、季度执法培训等活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节前廉政教育,进一步净化风气。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1月20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选人用人制度,切实掌握中层干部任免办理程序,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二是规范程序。严格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提拔任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及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和选任材料制作,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免讨论和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撤销机构。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局党委已于1月6日发文撤销渡口办主任。四是1月21日局分管领导对人事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六)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工作的审批和把关,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流程。2021年8月31日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调取全系统人员出入境情况,后续每季度调取全系统出入境信息进行检查,整改期间无发现新增出入境违规情况。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违规因私出国(境)问责力度,切实压实责任。三是对全系统新招录的人员及时完成出入境新增备案工作,杜绝遗漏现象。四是已按要求扣回出国(境)旅游人员超发部分的年休假补贴。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巡察整改。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整改落实贯穿工作始终。对已整改落实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及时跟进落实,对账销号。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构建长效机制。

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严防各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折不扣履行好“两个责任”,持续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806301;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枫南路317号),

邮编:318000;电子邮箱:39200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