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16D/2022-14758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沈星虎、书记丁海顺和办事处主任叶金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台椒审公告〔2022〕8号
(总第214号)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办公室
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沈星虎、
书记丁海顺和办事处主任叶金斌
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果
二O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区审计局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对沈星虎、丁海顺任洪家街道党工委书记、叶金斌任办事处主任期间(重点是2019年至202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家街道陆域面积289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00公顷,林地面积240公顷;水域面积50.67公顷。管辖5个社区、31个行政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户籍人口5.68万人,常住人口约10万人,流动人口约7万人。
审计结果表明:沈星虎同志、丁海顺同志和叶金斌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历史违法用地没收财物返租政策未落实到位。一是两处没收返租资产未按规定续租。二是一处没收资产未落实返租。三是没收返租事项会议记录不完整。
(二)河长制未落实到位。一是河长制考评机制过于简单且未落实。二是河道巡查工作不到位。三是未及时上报和整改河道建筑垃圾堆放等问题。
(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一是未及时上报洪家街道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林地等被侵占情况。二是未及时上报违法用地建设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三是环保巡查记录不完整。
(四)土地复垦后未恢复耕种。如洪家街道祝昌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后未经管护,未种植作物。
(五)“污水零直排”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工程监管不到位。三是工程质量存隐患。四是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意见,同时建议: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和提高工程资金使用绩效。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洪家街道积极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管力度计建议,将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上报劝阻违法建设行为,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025万元,加强工程监管,规范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