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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728895935/2022-0038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社
 成文日期: 2022-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15: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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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格式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政务网”(www.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邮编:318000;电话:88223029;传真:88223109;电子邮箱:tzjj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供销社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正确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社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更新完善我社2021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依法公开我社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二是构保证本部门文件公开质量,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列明文号、成文时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二)强化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一是严格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公开前,由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区社实际,以区社主页、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公开,最大程度丰富公开形式。二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区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是规范对照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先后设置“机构组织、规划计划、建议提案、人事信息、政务活动、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监督保障、互动回应”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公开力度。围绕贯彻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业务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五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制度。区社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实行层层审核制度,建立保密台账,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三)完善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区社党委从建章立制和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两个方面入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严格实行年初制定计划、年中检查及不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全年政府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服务限时制、首办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2021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5%;“领导简介”栏目发布信息6条,占总数的2.9%;“机构简介”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5%;“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简介”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0%;“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4条,占总数的1.9%;“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0%;“政务活动”栏目发布信息12条,占总数的5.7%;“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5%;“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0%。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条。

2.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2021年,结合区供销社实际,以区社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1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员主动意识有待提高,对待应公开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或存在信息发布不规范等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