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09L/2022-0035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台州椒江大陈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鱼礁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1- 25 15: 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台州椒江大陈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鱼礁部分)。

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投放锚礁系统(礁型:3.26m×3.26m×3.7m2200个、台礁系统(礁型:10m×10m×20m8个,新建水下监控系统及海上浮标系统等,建成总空方数为66780m3

工程总投资30491354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1 海域生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生态敏感点类型

名称

方位

距离

1

生态红线区

 

大陈重要渔业海域33-Xe11

位于其中

/

2

台州大陈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33-Xb05

西南侧

紧邻

3

台州大陈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领海基点岛重点保护区33-Jb05

南侧

1.24km

4

台州大陈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区33-Jb06

西侧

1.66km

5

大陈产卵场保护区33-Xe12

东侧

5.66km

6

保护区

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

西南侧

16m

7

养殖区

海味鲜网箱养殖区

北侧

0.095km

8

网箱养殖区

西北侧

4.10km

9

浮筏养殖区

西侧

0.56km

10

浅海海带养殖区

北侧

2.8km

11

围海养殖区

西北侧

7.1km

12

人工鱼礁区

生态休闲型人工鱼礁

东南侧

1.8km

13

海洋牧场

海洋牧场

西侧

1.5k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工程建成后,对大范围的流场基本没有影响,影响范围局限于工程附近的海域。投放人工鱼礁后对周围海域的涨落潮流流态影响不大,涨落潮流方向与工程前基本相同。但是,由于礁体阻碍了水流,因此工程后周边海域的流速相较工程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人工鱼礁投放后,一方面礁体阻水导致了工程区及附近海域潮流流速减弱,另一方面礁体一定程度改变了过水面,流速略有变化

2、冲淤影响评价

人工鱼礁投放后,一方面礁体阻水导致了工程区及附近海域潮流流速减弱,另一方面礁体一定程度改变了过水面,流速略有变化,两者综合作用导致工程区及涨落潮流部分延伸区流速减小,海床淤积。工程区及涨落潮流部分延伸区首年淤积厚度在0.005~0.02m。工程完工后海床达到冲淤平衡后,工程区及涨落潮流部分延伸区首年淤积厚度在0.01~0.48m。工程冲淤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区域及涨潮流方向1km及落潮流方向4km的范围内。

工程造成的冲淤影响的敏感目标主要是大陈海洋保护区、大陈旅游休闲娱乐区及海洋牧场。大陈海洋保护区淤积厚度在0.01~0.40m,大陈旅游休闲娱乐区淤积厚度在对0.01~0.48m,海洋牧场预计厚度在0.01m左右。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施工废水包括施工船舶油污水和悬浮泥沙。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发生在施工船舶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船舶自带的污水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后,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靠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因此,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类比分析,人工鱼礁投放区外最大悬沙浓度增量基本小于20mg/l。其余区域内开阔海域悬浮物扩散浓度均在10mg/l以下。由于人工鱼礁投放礁体具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悬浮物不是持续产出,仅在礁体接触泥面并发生沉降过程中产生,其持续时间短,且礁体单体投放时间也很短,仅有3s,产生的悬浮物总量非常小,在潮流作用下较快扩散,因而对周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应在礁体投放下沉接近海底前控制下沉速度,使其缓缓沉入海底。另外,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注意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海底的扰动,减少悬浮泥沙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的来说,项目在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显。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进行海洋牧场的管理维护。海洋牧场不用于一般的海水养殖,主要通过设置人工鱼礁营造适合海洋生物生活的生境,将经过中间育成或人工驯化后的苗种进行人工放流增殖,这些生物以海域中的天然饵料为食物,并根据放流生物的特性,通过系统化的渔业设施和管理手段进行人为、科学管理,使资源量增加。这种养殖方式,对海洋环境无污染,扩大了养殖生物的活动区域,减小排泄物堆积的问题,提高养殖生物的质量。因此该海洋牧场营运期对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无不利影响,反而可修复该海域的生态环境,增殖和保护资源。海洋牧场管理过程中将采用小艇和调查船,这些船舶会产生油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影响海域环境。建议建设单位对营运期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统一收集,按海事部门指定的岸上接收设施进行委托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

4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根据估算,确定本项目海域施工过程造成的生态损失量如下:投放礁体造成底栖生物的生态补偿量约为1019.58kg;鱼礁投放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鱼卵和仔鱼、成体生物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7.32×106 ind3.70×106 ind18.90kg

5、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船舶尾气、船舶噪声、施工固废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期施工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治理项目

治理措施

1

废水

船舶污水、船舶含油废水接收上岸、委托处置

2

固废

生活垃圾、建筑拉委托处置

3

环境空气

施工船舶的检修与维护

4

海洋生态

生态补偿

5

环境监理与 监测

环境监理与监测

6

风险防范

风险应急设备、风险应急预案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省台州椒江大陈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鱼礁部分)建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带来的海洋生物和渔业资源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减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渔港经济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东路村渔港6号码头

联系电话:13867601171

(2)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29中交财富大厦1202

联系电话:0571-87939858

(3)当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

联系电话:0576-88897951

(4)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

联系电话:0576-88897951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供查阅。

 

台州市椒江渔港经济区开发有限公司

2022125     

 

大陈人工鱼礁环评20220120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