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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67325X/2022-0035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19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9065389)。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1年,本机关在椒江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53条,机构组织栏目更新15条,政策文件解读栏目更新10条,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栏目更新1条,规划计划栏目更新58条,建议提案栏目更新24条,人事信息栏目更新1条,财政资金栏目更新3条,回应关切栏目更新1条,监督保障栏目更新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条。
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办理34件,其中2020年结转5件,结转2022年办理3件。
全部申请办件34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9件,占55.9%;不予公开3件,占8.8%;无法提供4件,占11.8%;不予处理1件,占2.9%;其他处理7件,占20.6%。
2021年未因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5次,其中结果维持2次,结果纠正3次;引发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次,其中结果维持3次,尚未审结1次。
政府信息管理:
在区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编制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组织、政策文件及解读、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规划计划、建议提案、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目录。
平台建设:
目前本局依申请公开在政务服务网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当有依申请公开申请时,会通过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及时通知到经办人。
本局门户网站依托于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无独立的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
监督保障:
2021年,由区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委托技术单位,对本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统一排查,将不符合省市区要求的内容及时修正,并依据区信息中心的整改意见对有问题的部分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608.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3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7 | 7 | |||||||
(七)总计 | 34 | 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3 | 0 | 0 | 5 | 3 | 0 | 0 | 1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本局将进一步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围绕2022年重点工作,加大涉及民生工作的公开力度;优化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日常门户网站检查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公开工作保障,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