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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09L/2022-0035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桔园路189号,电话:0576-88600018,邮编:318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椒江区农水局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立足服务群众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8条,全年共发布新闻媒体信息160多条,共发布微信公众号新闻171篇。
二是聚焦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全面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强农惠农富农等政策措施,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将政务公开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在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了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以及竣工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及时完成信息归集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1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进行反馈答复,其中公开2件、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1件。行政复议维持结果1件,行政诉讼维持结果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里相关规定,调整完善《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将动态工作信息按标准目录体系收集、整理、迁移到新目录下,定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子站发布,做好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并组织专人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高质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打通信息公开多条渠道,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依托“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椒江农水”等平台,及时传递政务信息,及时发布报道涉及疫情防控、三服务、防台防汛、节约用水、安全生产、现代农业、美丽乡村、专项执法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落实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我局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15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2.62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及时性还有待加强,对一些应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度不够,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信息发布操作等业务技能不熟悉,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三是政策文件解读流于形式,缺乏规范性、生动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前谋划,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紧紧围绕农水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服务意识、重大农业政策信息、乡村振兴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积极谋划,提前部署,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开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和规定,熟悉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等业务技能,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丰富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的发布工作。充分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和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等多种解读手段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扩大公众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