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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331002ZF880000/2022-0031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投资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10: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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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16号302室,电话:0576-89086925,邮编:318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投资促进中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促进信息公开与中心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中心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一年来,区投资促进中心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政务公开更加规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上传需公开内容。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认真编制、更新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各类公文公开办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材料报送工作。每年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接受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作用。规范运行“椒江招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从2020年的65篇信息增加到225篇,大大提高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245条,其中浙江政务网上公开信息20条,“椒江招商”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225条。及时更新修改完善中心机构简介、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简介、领导简介以及招商信息等相关内容,便于大众及时了解单位相关信息,加强联系和合作,促进招商工作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实行政务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压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特点,加强招商信息、投资合作栏目建设,突出职责定位,充分利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同时用好图解形式,不断丰富政务新媒体传播方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学习力。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2021年度未发生和政务公开有关的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力量还不够充足。目前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还不够多。二是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虽能按照区里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但主动更新的意识还不够强,积极性还不够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只限于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站,影响范围还不够广。

(一)加强意识,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责任人等。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增强工作透明度。组织中心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也利用机关学习会、干部大会等载体,普及并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加强防控,筑牢政务信息公开基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结合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多种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意识,提前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加强保密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等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

(三)提高标准,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配备专业人员专人管理信息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实现简化操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

(四)提高创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路径。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创建招商应用系统项目,深化信息的集成、整合与发布,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开辟信息公开多样化的渠道,特别是结合数字化改革,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数据结构体系,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招商各类信息的公开、共通和共享,不断提高招商工作效率,有力推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