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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MB16458203/2022-0030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度椒江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1 16: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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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星明路98号;邮编:318000;电话:89039593;传真:89069355;电子邮箱:jjwjjbgs@163.com)。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660条,涵盖卫健重点工作、健康知识宣教、最新政策解读等。主动撤销已废止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条,行政许可6550条、行政处罚451条、疫情防控162条,此外,通过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健康椒江”发布原创文章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2件,为同一人重复提请,均已按规定及时做出部分公开的处理。全年因已申请公开收到行政复议1件,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审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椒卫依复〔2021〕第1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请求,《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台椒政复〔2021〕21号)。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统筹、各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及时发布《椒江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和《椒江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传递卫生健康发展新动能。二是聚焦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在椒江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示健康科普、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等信息,围绕人事招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老龄化健康服务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三是精准发布疫情动态。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坚持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精准及时发布疫苗接种进展、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政策调整等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我局先后两次召开政务公开学习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基本达到各级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牢牢把握“重要窗口”定位,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高度上做文章、下功夫,全方位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细化充实信息发布领域。二是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