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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13X7/2022-0028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政务网”(www.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解放南路81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830263;传真:0576-88830263;电子邮箱: fgjxxgk@jj.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目标,以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落脚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的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建设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由一名分管领导分管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保障的日常运行工作,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定期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工作制度
1、完善制度。根据《条例》及相关办法部署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台州市椒江区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要求重新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的发改栏目进行公开。及时完善我局机房建设,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和区电子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建立审核审查机制,每季度,局党政办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盘点,并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2、加强保密审核。局党委在全局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加强了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管理力度。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修改计算机弱口令,查杀病毒,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年共进行2次机房维护。
(三)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维护和政策解读,每周在政务公开新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发布部门重点工作或新闻动态,发布《市场价格快报》和《椒江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报表》,让市民看清楚“菜篮子”中真实的价格信息。二是全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规划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生命周期公开力度和规划信息,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生命周期、椒江区五年规划信息等共86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全局新收依申请公开8件,办结8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制度。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全年检查发现问题4处并及时整改。根据区里相关部门重点领域公开要求,对主动公开的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六)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机构组织,信息专栏要素齐全,公开的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下载,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适用于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了规划信息,主要涉及区级部门的五年规划信息并及时将动态工作信息按标准目录体系收集、整理、迁移到新目录下,并定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子站发布,做好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全年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数据发布上传300余条。
(七)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制度,确保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接受第三方对政务网测评2次,根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指南等内容进行调整,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以“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及时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主要的问题还是在政策解读方面,一是政策解读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没有及时跟上相关政策发布的时间节点。二是由于政策发布相对较少,导致政策解读的质量目前来说还有待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仍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事业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定期组织政务服务网操作流程培训,合理安排增加操作人员,确保政务网的多线操作,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政务公开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政策解读上来,专门组织人员学习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多利用新媒体、漫画等趣味性解读方式,加深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理解程度。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每个科室知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要求,对已公开的文件进行排查,及时清理不宜公开的文件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