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岂能随意"脱缰"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的地租我5月份就交给村出纳李欠仲了,但过了好几个月,收据也没给我。我多次向李欠仲讨要,他却一直搪塞、推脱,我怀疑他私自挪用了……”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委巡察组刚进驻前所街道下西村,就有村民来反映问题。

  从交谈中了解到,村出纳李欠仲要求租户将租金直接汇入其个人账户再由他转入村集体账户,租金早就缴了,但收据却迟迟没有开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将该问题巡深察透。查账组将近几年的村账翻了个底朝天,也未发现有该笔租金入账;另一组经过走访了解到,李欠仲经营的眼镜厂陷入困境,资金周转极为紧张,工人工资也未能按时发放,存在挪用租金的动机。期间其他租户也陆续向巡察组反映自己缴纳了租金但一直没有收到收据。

  至此,巡察组基本可以认定,李欠仲存在挪用村集体租金的嫌疑,遂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区监委。最终,区纪委区监委查明李欠仲挪用50多万元租金的违纪违法事实,其本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租金也全部退回村集体账户。

  租金是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来源,庞大的数额和不规范的操作往往容易滋生腐败。无独有偶,区委巡察组在洪家街道上林桥村巡察时发现该村的租金收缴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巡察组不仅要找“蛀虫”,同样也需要“止损”。

  巡察发现,上林桥村每年靠出租房屋、土地和市场摊位,年收入在100万元左右,但租金拖欠问题比较严重,实际入账只有七八十万元,日积月累给村里带来不小的损失。除上林桥村外,洪家街道其他村也不同程度存在欠租的情况。村两委未能妥善处理欠租事宜,导致租金未能按时收回,不仅损害了村集体经济利益,降低了村干部的威信,长此以往还会形成‘赖账’有理的歪风,必须予以纠正。

  巡察组分别向洪家街道和上林桥等村(社)进行了反馈,将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党组织的责任捆绑在一起,构建“责任共同体”,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推动街道和村(社)两级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及欠租情况进行逐一“会诊”、分类施策,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在巡察组的推动下,洪家街道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开展“欠租”专项治理,要求各村(社)全面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凡出租必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街道党工委还要求村(社)每月将租金拖欠情况进行上报,针对逾期未缴者,街道纪工委视情对村两委或具体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及时催缴,确保租金“颗粒归仓”。目前,大部分被拖欠的租金已陆续收回,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剩余难以追讨或存在纠纷的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村集体租金不能被中饱私囊,也不能‘迟到’,我们要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全力推动农村‘ 三资’规范化管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红利。”巡察组组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