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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2.牵头全区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参与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
3.拟订住房政策,指导落实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牵头负责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运行和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指导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直管公房等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