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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城乡危旧房管理、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2.负责市政公用项目前期申报等工作。
3.负责全区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
4.承担拟定区级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全区村镇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实施和管理村镇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指导并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筑保护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
7.承担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编制更新农房通用图集,完成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等行政辅助工作。
8.承担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投标项目质量等行政辅助工作。
9.完成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