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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办公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拟订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参与拟订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规章和标准,参与组织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参与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和防御台风调查评估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指导协调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等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筹措、储备、调运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等行政辅助工作;
(七)完成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