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