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负责医疗废弃物监督管理。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