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系统干部管理监督、人才引进培养、公开招聘流动、岗位设置、职称考评、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编外人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