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本级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后的服务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
(二)负责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对军休干部和遗属进行走访慰问;
(三)负责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军休干部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五)完成台州市椒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