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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招商引资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事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台州市椒江区招商引资中心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开展全区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活动等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制定全区性的中长期招商引资规划、产业导向和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并协同组织实施。
(三)协助开展全区性重大招商活动等事务性工作,参与督促重大签约项目的推进及合作项目的实施。
(四)协助开展全区招商政策、重大项目和投资环境宣传推介活动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与招商引资业务相关的外地投资者、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络、接待等事务性工作,为客商投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客商投资中的有关问题。
(六)完成台州市椒江区投资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