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全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工作,依法受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实施统计巡查(督察),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指导镇(街道)统计法治工作;建立实施统计信用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和考核;依法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配合省、市统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与职务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