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13X7/2021-14231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确定我区2021年订单早籼稻收购价格和奖励政策的通知
椒发改粮〔2021〕10号
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椒江区财政局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确定我区2021年订单早籼稻收购价格和奖励政策的通知
区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各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我省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272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2021〕25号)和区政府《关于抓好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椒政发〔2021〕2号)精神,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行情,衔接毗邻地区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我区2021年订单早籼稻收购价格和奖励政策通知如下:
一、确定2021年用于区级储备补库的“订单”早籼稻(三等)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25元,区级储备早籼稻订单奖励为每50公斤30元。
二、实现区域内早稻订单全覆盖,对早稻实行应订尽订、应收尽收,各粮食收储企业要敞开收购,等级差价以国家中等质量标准为基准,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斤0.02元掌握。
三、在收购结束后,区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须将享受订单早籼稻奖励政策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收购数量等造册报区发改局汇总,经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审核后,订单奖励由区发改局统一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各粮食收储企业在收购过程中,要规范扦样、准确检验、公平定等、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压级压价、坑害农民。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开展以执行政策好、工作衔接好、计量作价好、结算兑现好、售粮服务好和卖粮农民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五好一满意”为农优质服务活动。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7月13日
椒江区2021年订单早籼稻
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奖励政策
单位:元/50公斤
等 级 |
常 规 品 种 |
||
出 糙 率(%) |
收 购 价 格 |
订单奖励政策 |
|
1 |
≥79.0 |
129.0 |
30 |
2 |
77.0-78.9 |
127.0 |
30 |
3 |
75.0-76.9 |
125.0 |
30 |
4 |
73.0-74.9 |
123.0 |
/ |
5 |
71.0-72.9 |
121.0 |
/ |
注:1、订单粮食作为地方储备粮须符合GB1350-2009国家规定的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
2、泥芽谷超过4.0%的稻谷,不得作为地方储备粮。
举报电话:12325 88836775
GB1350-2009早 籼 稻 谷 质 量 指 标
等级 |
出 糙 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含量% |
水分含量% |
黄粒米 含量% |
谷外糙米 含量%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1 |
≥79.0 |
≥50.0 |
≤1.0 |
≤13.5 |
≤1.0 |
≤2.0 |
≤5.0 |
正常 |
2 |
≥77.0 |
≥47.0 |
||||||
3 |
≥75.0 |
≥44.0 |
||||||
4 |
≥73.0 |
≥41.0 |
||||||
5 |
≥71.0 |
≥38.0 |
||||||
等外 |
<71.0 |
/ |
抄送:台州市商务局,区府办,区法制办,市农发行。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