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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7-09 16: 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打造“首善之区、品质港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不断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区老龄事业实现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1.发展基础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区养老保障体系已逐步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建立了具备“五有”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全市率先实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政府补贴制度,对全区近50%的老年人口进行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健全。适应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建立各类老年活动设施320多个,建筑面积15.7万多平方米。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9家,养老床位总数3696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家,养老床位1079张,占总床位29.2%;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养老床位2617张,占总床位的70.8%,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81张。建成并启用椒江区社会福利院新院区,床位500张,总投资4500万元,硬件设施水平跻身全市前列。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先试先行,已有2家公办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开展“星级”老年活动室创建达标活动,现有5个老年活动中心达到市“三星级”标准,150个村达到区“二星级”标准。开展“敬老文明号”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构建起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为一体的老年机构服务网络。

养老医疗保障扎实推进。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医疗救助系统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达到全覆盖。建成老年医院2所,城区老年人健康档案率达98%以上,积极开展老年人义诊、健康咨询活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建立门诊统筹为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重点,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岁以上老人参保达18271人,占60岁以上老人比10.9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0岁以上老人参保达16391人,占60岁以上老人比16.81%;医疗救助60岁以上老人达167人,占救助人数43.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步提高。

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资源和设施进一步有效整合,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日间照料、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246家,日托床位3067张,专职护理人员257人;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55支,志愿者人数达1550人;建成助老食堂65家,为辖区内老人提供多方面服务。探索“银龄互助型”、“邻里互助型”、“集中照护型”等多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失能老人家属搭建“喘息服务”平台。建立以镇(街道)、村(居)、基层老年人协会三级空巢老人帮扶网络,空巢老人帮扶网络覆盖面城镇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老龄社会保障助老济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839位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于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等,作为政府服务保障的重点对象提供服务补贴,明确将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为一类补贴对象,对在机构养老的老人每年补贴1.5万元,居家养老的老人每年补贴6000元。全区60周岁及以上无养老待遇的老年人按月发放120元的基础养老金。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及以上的1.52万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助金,人均每月33.21元,对百岁老人每月补助提高到500元,累计补贴落实2790多万元。对全区1400多位特困老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100多位特困老人开展救助。

老龄文体活动有序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与文化强区、体育强区建设同步推进,广泛开展适应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坚持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和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健身健美展示、老年书法绘画摄影展、广场文艺演出、巡回演出等。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培育老年文艺团队29个,参与人数1380人,老年体育团队1108个,参与人数21383人。构建社区15分钟、村落30分钟文化圈。整合社区阅览室、文化馆、老年星光之家、体育健身路径等社会化基础设施资源,实现每个社区拥有一个老年人文化娱乐休闲的场所,一片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场地。提高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全区所有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向老年人开放。积极推进以老年电大为载体的“文化惠老大讲堂”建设,全区老年电大在校学员13081人,老年大学在校学员580人,文化惠老活动深入开展,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社会养老服务成效明显。出台《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各项丰富有益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

我区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而养老产业、养老服务相对滞后,养老负担沉重,老龄事业需要各方投入更多的力量和资源,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将日益成为影响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基础建设有待增强。面对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大挑战,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有待增强。我区在老龄事业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会养老机构的总体结构存在失衡,其总量与老年人群的需求存在差距。我区现有的养老机构规模普遍较小,硬件设施条件差,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城乡老年活动设施不足,社区老年活动场所较少,农村老年活动设施简陋,如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没有得到落实。

政策扶持有待加强。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在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较难,这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上,都存在养老服务人员少、素质低、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对老年服务和管理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门合作有待改进。区级部门涉老问题的协调存在困难,“十三五”期间,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社会互动,逐步建立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的协同工作机制,协调民政、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等部门,为老龄事业开展活动和组织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二、“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民政工作的大局,突出重点,立足基层,开创性地做好老龄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围绕“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稳步推进老龄事业。

坚持和谐发展。加强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均衡化,推动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分配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

坚持可持续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战略。

坚持责任共担。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营建和谐安养环境,共建老年社会文化生活,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制度公平、城乡一体、区域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老龄事业新局面,让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1            我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2020年

1

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上参保比例(%)

90

95以上

2

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0岁以上参保比例(%)

15

20以上

3

新农合老年人参保率(%)

95

100

4

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3.81

5

5

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

90

100

6

老年体育人口比率(%)

70

75

7

老年人参加教育入学比率(%)

15

20

8

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城95

乡85

城95以上

乡85以上

9

人均期望寿命(年)

78

78.5

 

三、主要任务

“五有”建设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城乡统筹、推动改革创新,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一)老有所养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方式,至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          我区“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实际值

2020年规划值

指标属性

机构

养老

服务

1

养老机构总床位数

3696

5500

约束性

2

百位老人机构床位数

3.81

≥5

约束性

3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

2617

4256

约束性

4

护理护养床位

1786

2837

约束性

居家

服务

网络

6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46

312

约束性

7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1

≥2

约束性

养老服

务补贴

8

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服务补贴人数

%

2.0

≥3

约束性

护理队

伍建设

9

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

机构51.26

100%

约束性

居家31.28

100%

10

获初级及以上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占比

%

35.04

≥50

约束性

1. 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评估制度和服务供给机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区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实现一类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应补尽补。深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老年人群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制度兼容性,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覆盖到城乡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先保后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以房养老、土地养老等自助、互助养老模式,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

2. 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继续加大投入,调整结构,完善功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床位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适当发展高档次的养老机构,逐步置换老、旧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公建民营”模式,选择优质的社会力量参与经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3. 完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常规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覆盖,形成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体化和机构化,提高综合服务功能;探索形成农村综合性居家养老新模式。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实现“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

4. 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实现养老服务管理数字化、标准化,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进出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机制。更加重视精神养老,组织和鼓励老人参与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养老志愿服务,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优良社会风气。加强为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基本实现护理服务队伍培训上岗,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50%以上。

(二)老有所医

1. 深化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扩大老年人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水平,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办法;部门协同,形成在医院、老年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居家之间相衔接的评估标准和分类分层支付政策,方便老年人就医。

2. 增加供给老龄医疗资源。保证有一所区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鼓励医院开设养老护理院、老年康复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养老护理病区、老年病床,拓展兴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部门,医保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严控审批时限,做好医保申报等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对口支援、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联动机制。

3. 全面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健全由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的老年人健康档案,推动社区健康教育咨询、慢性病管理服务,对纳入相应慢性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提供随访服务;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探索建立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协议医疗服务,尝试推动全科医生签约率,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4. 加强落实医疗优惠政策。继续开展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确保参加新农合的60岁以上老人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一次。对于60周岁及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并患有《浙江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病种或者身体残疾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而住院的,给予特护补助。提高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扶金标准。

(三)老有所学

1.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的老年大学办学机制,引导老年大学合理定位、分类发展。拓宽老年电视大学办学渠道,完善教学体系,创新教学课程和教学方法,促进老年远程教育规范化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老年电视大学教育网络建设相关政策。整合老年教育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服务,并规范管理。

2. 积极拓展老年学习渠道。发挥老年社团专业优势和特长,成立各类兴趣组织和俱乐部,发挥继续教育作用。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规范协会建设,做好老年人协会教学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

3. 加强“文化惠老”建设。积极推进老年思想文化建设,引导展示老年风采,弘扬敬老传统,激发教学和学习热情。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构建文化圈,提升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发动企事业单位举办面向老年人的社区讲座、科普宣传、防骗宣传、消防安全、养生增寿、法律服务等特色文化服务项目,增进与老年人的交流,提升教学效果,规范教学管理,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四)老有所乐

1. 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和活动场所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基层无老人活动场所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简陋的状况。实现98%以上的社区(村)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在城市规划和居民住房建设时,考虑老年人宜居性,提前规划老年活动中心(室),加强老年文体设施的建设。合理整合社区阅览室、文化馆、老年星光之家、体育健身路径等社会化基础设施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和健身锻炼场地。

2. 开展适老文化体育活动。巩固现有老年文体项目,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支持和引导老年人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积极鼓励发展各类老年文艺队伍,坚持办好每一届的全区老年文化艺术周,各街道每年至少举办1次有一定规模和影响且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构建社区15分钟、村落30分钟文化圈,丰富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

3. 大力营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友好安全的老年宜居环境,营造温馨互助的融洽人际环境。按照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创建方案,建立创建机制,共同推动创建活动开展。弘扬慈孝文化,传承优良传统,营造尊老敬老社会风尚,提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水平。开展“敬老月”活动,树立和表彰敬老爱老模范,积极开展邻里互帮互助,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五)老有所为

1. 发挥特长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专业社团作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活动。重视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鼓励身体健康、拥有专业技能的低龄老人继续参与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维护社会治安等公益活动。

2. 参与监督宣传中心工作。发挥老年人在落实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过程中丰富的人脉和地缘优势,召集愿意发挥余热的老年人,参与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与监督。宣传慈孝文化、健康养身知识、养老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弘扬并营造全社会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

3. 重视老年人力资源利用。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成立各类兴趣组织和俱乐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鼓励具有类似精神与生理特征的老年人或其家庭组建银龄互助组织,交流信息,如智障老人家庭互助会、中风老人家庭互助会等,增强康复信息与服务资源的交流。

4. 开展低龄老人志愿服务。坚持“党政引导、社会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实现老年人自我价值。针对本区60周岁以上的,且子女日常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每年在50个村(社区)建立敲门队并开展爱心敲门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独居、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权益保障、文体活动、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调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不断夯实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网络,提高老龄工作队伍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加大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投入

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的投入机制,把老龄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投入的力度,鼓励引导将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到老龄事业,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加大补助力度,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对盈利性养老机构的补贴制度,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营运补助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清单,落实养老机构税费扶持优惠政策。

(三)确保老龄事业土地用房保障

编制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将其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养老机构供地方式、供地价格、用地登记性质,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创新养老机构用地方式,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应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租或先租赁后转让供应的鼓励政策和租金标准。新建居家服务用房应严格执行省级及台州市地方标准。农村社区要通过资源整合或新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地。

(四)大力做好老龄工作宣传力度

坚持以人为本,扩大老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和谐社区、文明村镇、五好家庭等主题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老龄宣传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科学揭示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的理论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养老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