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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7-09 16: 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家、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广大残疾人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多次组织视察活动,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区政府残工委切实承担全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解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部门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党建考核内容。在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相继制定出台《椒江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意见》、《椒江区城乡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法》、《椒江区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实惠。深入实施爱心城区创建活动,我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成为浙江省首批获此殊荣的27个城市(城区)之一。

社会保障覆盖扩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投放资金不断增加,获益人数不断增多。“十二五”时期,共1284名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有1211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养服务。落实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5103人次残疾人领取了生活补助。加大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扶持力度,全区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个体从业残疾人参保明显扩大;全区残疾人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扎实推进残疾人安居工程,共投入补助资金50多万元,帮助125户残疾人家庭喜迁新居。为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对854户残疾人实施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

康复服务不断健全。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康复设施建设,对康复中心(站、点)进行改造,更新康复器材,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措施,建立健全康复服务“一人一档”。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全区共有5200人次残疾人接受社区康复服务,7200人次接受机构康复服务,对3242人次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助达141万元。对3118名残疾人实施“助听、助行、助明”工程,对190名残疾人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极大地改善了贫困残疾群体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能力

教育工作取得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基本满足十五年基础教育的目标。全区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2%。实施送教上门,作为义务教育一种有效补充方式。推进以抢救性康复为主的学前教育,大力支持民办特校机构的发展。我区共有3所民办特教机构,区畅听聋儿康复中心被评为全市助残先进集体。加大对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力度,“十二五”时期共有1001人次得到资助,资助金额87万元。

创业就业稳步推进。采取以企事业单位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自谋职业、工疗庇护为辅的残疾人就业模式,多次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切实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全区共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429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437人,个体就业300余人。推动“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全区现有“小康阳光庇护中心”9家,其中省级2家,安置残疾人 133人。切实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共对4202余人次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定期补助,总额达205万元;投入资金165万元,扶持102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业、加工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与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免费培训,多次举办种养殖业、手语、计算机、盲人按摩等培训,共培训残疾人1490人次。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力度,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全区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911万元。

宣文体育有新突破。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送温暖、残疾人便民服务等系列活动。主流媒体关心关注我区残疾人工作,广泛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以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故事,并推出最美残疾人、残疾人自强创业、为民办实事工程等方面的系列专题报道。“十二五”时期,在地市级以上发表反映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报道1400多篇,其中省级以上发表436篇,市级发表 974篇。残疾人体育工作列入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成功举办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十二五”时期,椒江籍残疾人演员、运动员在文化体育活动中,共获得国际性奖项9个,全国性奖项5个,全省性奖项9个。

权益保障逐步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信访、法律援助与法律救助工作机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市率先实施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全区各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实现专职,享受同级人民团体副科待遇。各镇(街道)、村(社区)均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基层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对全区7488名持证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摸清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基础。

“十二”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一是残疾人就业难、收入低、竞争力弱等问题尚未根本性改变,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专业机构、专业设施等仍比较缺乏,专业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需求;三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如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不够规范,管理力度有待于加大;四是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二、“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区实施“工业强区、三产兴区、人才立区、生态优区、改革活区”五大发展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关注残疾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坚持依法推进原则。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体系,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政策支持。

坚持率先发展原则。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发展全方位、特惠全覆盖、服务有标准、社会无障碍、队伍专业化。

坚持多方联动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形成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坚持普惠特惠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的同时,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努力实现六个“更加”,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8%。具体目标为:

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实施并完善四项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实行优先安排,坚持重点帮扶的政策保障和重点倾斜的待遇保障的发展思路,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化就业保护制度、特惠化社会救助制度、专项化社会保险制度、多样化社会福利制度。

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广泛。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坚持按比例分散就业与集中就业、庇护性就业相结合,推动公益性岗位就业,鼓励个体创业和自谋职业,使城乡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残疾人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有就学条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进入高等院校就读,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提升;继续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素质。

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深入。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上,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社会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推进康复医学和康复产业发展,探索康复服务的新模式;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拓展康复服务项目,健全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力争在国际和国内残疾人文化、体育等重要赛事上取得更大成绩。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活动中心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建设好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

残疾人权益保护更加有力。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和执法检查督查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1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会平均水平的比例

≥75%

2

困难残疾人享受低保比例

100%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比例

100%

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例

100%

5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比例

100%

6

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

100%

7

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40%

8

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35平方米

9

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97%

10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11

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100%

12

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100%

13

残疾人康复服务率

≥90%

14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15

有需求的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机构托养照料、庇护服务比例

≥80%

16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90%

17

适龄残疾人接受普通基础教育比例(学前和小学、初高中)

≥90%

其中: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适龄残疾青少年接受高中教育比例

≥85%

18

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80%

19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

20

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接受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比例

≥70%

21

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

≥40%

22

残疾人接受志愿服务(含党员结对)的比例

≥5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和福利保障水平。

1. 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补贴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康复补贴等四项残疾人社会福利补贴制度。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残疾津贴制度。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家庭人均收入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和低保边缘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

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发放补贴。

完善残疾人康复补贴制度。加大康复救助力度,调整项目设置,对不同年龄段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不同类型的康复,扩大受益覆盖面。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制度。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各项扶持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推动建立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可给予一定的补助。

2. 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补助办法,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自筹资金的家庭给予倾斜照顾,确保残疾人危旧房“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二)深化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整合各类康复资源,建立和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和工作体系,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和基层卫生服务内容,扩大康复服务面,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1. 深入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完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覆盖面,帮助有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得到“助行、助明、助听”等康复服务;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需的康复需求;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

2. 深化康复服务体系。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考核机制;注重投入,加快街道卫生院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探索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康复服务模式。

3. 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全面推进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全额保障工作。

4. 加快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实现全区有1所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积极扶持台州学院医学院和浙江仁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台州学院医学院附属康复医院。

5. 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将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卫生部门继续教育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强基层康复工作人员常规培训工作,执行康复专业人才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制度。

(三)全面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1. 加快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建立0—6岁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训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规范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医疗康复、无障碍改造、师资培训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措施,帮助具有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殊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采取上门送教的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免费教育。积极扶持民办特教学校建设,加快区培智学校的新校区建设,确保建成。

3. 积极推进残疾人中、高等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助学政策规定,形成切实有效的助学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参加多形式、多层次的中、高等教育,对就读的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予资助或奖励。

4. 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师资水平。加强特殊教育专家型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完善特殊教育考评考核机制,根据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制定更加针对性和应用性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切实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四)继续提升残疾人就业率

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就业规划,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实现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能够充分就业。

1.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优先招录(聘)残疾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定或预留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公办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加大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力度。

2. 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等政策,稳定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补助、税费优惠等方式,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稳定和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3. 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建设;大力扶持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予以奖励。

4. 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依托各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残疾人自主参加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费用补助。

5. 扶持盲人保健按摩业发展。鼓励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做好盲人保健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加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积极扶持盲人保健按摩业发展,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五)创新托(安)养服务模式

    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引导等形式,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日间照料)等机构。通过居家安养、日间照料、集中托养等方式,逐步将残疾人托(安)养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 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骨干、街道(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 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列入社会公益项目重点支持,倡导政府购买托安养服务,引导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建成一个不少于150张床位的区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3. 加强托养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政策优惠。

    (六)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率

    不断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特殊艺术,组织残疾人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1. 拓展残疾人文体生活平台。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提供无障碍设施和信息交流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建成1家残疾人文化示范基地;开展“五进”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参加省、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艺术汇演。

2. 扩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做好推动电视台新闻节目加配手语工作。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和发掘残疾人自强的典型;组织表彰各行各业优秀残疾人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良好风尚。

3. 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举办好全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好优秀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各类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三进提供服务”;完善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做好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业、就学、就医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七)加强法治和维权建设

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向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广泛宣传,形成自觉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1.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 扎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网络,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便利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加强残疾人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公德观念。

3. 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精神,拓宽和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增强对残疾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4. 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将残疾人权益维护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残疾人。

1. 巩固和完善残疾人组织。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落实好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妥善解决好其待遇问题;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和维权的作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

    2. 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联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残联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3. 加强残疾人参政议政履职能力。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建立残疾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和参与机制,发挥参政议政作用。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提高履职能力。

4. 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志愿助残的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等制度,探索助残志愿服务与残疾人需求相对接的工作机制。积极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助残志愿者“阳光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残疾人服务机构、扶贫基地等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充分发挥中国红十字会浙江海门服务队等助残组织的作用,推动志愿者服务队助残活动常态化。到2020年,全区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200人以上。

(九)加快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加快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生活创造安全、便利的无障碍环境。

1. 加快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为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和就业、辅助器具适配等提供就地就近服务。

2.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组织开展对公众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知识,提高保护意识。

3. 提升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相关规划;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使用的通讯设备,推进网络服务的无障碍;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文字提示、手语、视觉引导等无障碍服务,推进聋人手语短信服务平台建设;区图书馆配置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图书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实施好《椒江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相关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形成合力,按照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评估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三)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依法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大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媒体、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残疾人事业,借助“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节点,策划、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报纸、电视开辟宣传残疾人事业的专栏、专版和专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形成更加浓厚的尊重、理解、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