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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7-09 15: 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环保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两轮“811”环境保护三年行动,大力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推进生态区建设。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主要成就

(一)重点领域污染整治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区积极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对污染突出的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外沙岩头医化园区和三山化工集中区通过综合整治,分别通过省级和市级摘帽验收;完成纺织、砂洗、染线、水产冷冻和废塑料造粒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采取河道清淤、河面保洁、废水入管、污染源整治和生态调水等多种措施,对水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后河道发黑、发臭现象减少,水体清晰度明显提高。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一批布局不合理、噪声扰民严重的工业企业实施关、停、转、迁;建筑工程项目实行申报制度,夜间施工实行严格控制;城区不符合环保条件的小餐饮行业进行综合整治。

(三)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至2010年底全区完成10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区275个行政村建有垃圾收集点和清运保洁队伍;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共对237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整治。

(四)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流管网建设,10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洪家、下陈、三甲等街道的一级截污管网已基本建成,至2010年底全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积极改造椒江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已建成运行。

(五)污染物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区狠抓减排工作,至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7.92%,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1.8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均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六)生态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已建成1个省级生态镇(大陈镇)、35个市级生态村,并且大陈镇和白云街道已分别申报国家级生态镇和省级生态街道。

(七)区域环境质量总体好转

1、地表水水质

全区共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9个,2010年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Ⅲ、Ⅳ类标准的断面均2个,劣Ⅴ类断面5个,满足水环境功能断面2个,水质达标率为22.2%。2006 ~201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总体上有所改善。

2、近岸海域水质

2010年,我区近岸海域水质污染情况总体尚可,轻度污染和较清洁海域面积55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8%;中度污染海域面积6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严重污染海域面积19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4%。近年来近海严重污染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逐年减少,轻度污染和较清洁海域面积逐年上升,海水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

3、大气环境质量

1)常规大气环境。2010年我区常规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常规污染年日均值符合国家一~二级标准,空气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361天,占98.9%。2006—2010年,常规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提升,环境空气优良的天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2)酸雨。2010年我区降水pH年均值为4.45,酸雨率为93.0%。根据酸雨污染分级,2010年我区属Ⅲ级(重酸雨区)。

3)城区化工恶臭。2010年城区恶臭发生率为3.9%,自医化园区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后,城区化工恶臭发生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4、声环境质量

2010年,全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4dB,声级分布《声环境质量标准》0类-2类功能区标准范围内的占总面积的83.5%。2006年-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道路环境噪声和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的噪声值及超标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我区已实现“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大部分指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比例等尚未完成的指标有待在十二五期间深化管理和落实。

1-1   “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值

现状值

(2010年)

完成情况

1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50

22.2

完成

2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

二级标准的天数

330

361

已实现

3

酸雨强度和发生频次

%

有效

控制

 pH4.45

频次93.0

基本实现

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分贝

<55

55.5

略微超标

5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分贝

<70

67

已实现

6

电磁辐射环境总体水平

——

良好

良好

已实现

7

总量

控制

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削减率

下降15.1%

下降17.92%

已完成

8

二氧化硫总排放量削减率

下降15%

下降21.85%

已完成

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9

60

未完成

1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95

100

已完成

11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已完成

12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5

91.62

未完成

13

监管

能力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比例

%

90

69.5

未完成

第二章  “十二五”环境环保面临的挑战

一、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代价大

大量重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产业,如医药化工、印染、电镀、水产品加工及电力热力等,在我区当前工业产业结构中仍占较高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小,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还不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中小企业众多,企业普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较低,改造和提升传统工艺技术、装备和环保设施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1、地表水水质未根本好转

三大水系(椒江水系、金清水系、百里大河河网)除椒江水系水质有所改善外,金清水系污染严重,且多年水质没有改善;百里大河河网椒北水厂断面水质已出现下降的趋势。总体而言,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河道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但水质状况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

我区近岸海域的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2010年中度污染海域和严重污染海域的面积有26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占总面积的32%。

3、大气环境污染尚未改善

医化行业恶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城区恶臭发生率为3.9%,社会各界对改善医化恶臭污染的呼声依然迫切;酸雨污染严重,酸雨强度和酸雨率长期居高不下,近年来(2006-2010年)酸雨率呈上升趋势。

4、噪声污染逐渐突出

全区环境噪声污染仍较严重,其中以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随着公交系统运营里程的延长、密度的加大,汽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交通环境噪声问题将愈发严重;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比重扩大,各类服务性行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也日益突出。

三、污染物减排任务更加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面临着更大的污染物减排压力。减排涉及面更广,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城市规模、人口规模、能源消费量、机动车保有量、施工规模等可能影响环境的诸多因素将持续地增长,带来较大的污染增量;随着十一塘、滨海工业区等区块在“十二五”期间的开发和建设,污染物新增量将会大幅增加。

四、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等环境问题一直困扰农村地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除基础薄弱、意识不到位和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等自身原因外,农村工业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些农村地区的冶炼铸造、水产冷冻、染线、小眼镜、非法电镀等 “低、小、散”企业点多面广,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农村环境。

五、环保基础设施尚不完善

1、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椒南城区外的截污管网建设尚不完善,洪家街道、下陈街道、三甲街道二、三级截污管网尚未建成;椒北片(章安、前所街道)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尚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到2012年才能投入运行。总体上我区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

2、固废处置设施不完善

全区仅有的一座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目前全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平均每天为430吨左右,每年以8%-10%的速度递增,“十二五”期间,垃圾填埋场将不能满足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椒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尚未建成。

第三章  规划总体设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领,坚持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推进生态区创建,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大力弘扬环境文化,促进环境公平,提高人民环境福祉,为建设“生态宜居椒江”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生态文明的理念,充分发掘环境保护在各个领域的潜力和能量,着重以生态文化为先导、以生态经济为支撑、以生态环境为保障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坚持优化经济发展。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环境承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布局、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目标责任体系、执法监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公共参与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机制。

坚持环境福祉惠及全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全社会的环境公平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项目审批验收,加大预治力度,切实防范环境风险,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努力为人民创造丰厚的环境福祉。

三、规划总体目标

2015年,生态区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符合国家考核指标;环境基础设施逐渐完善,防污治污能力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大幅上升,基本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四、规划指标体系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设五类规划指标:环境质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建设指标和监管能力指标,共23项。

3-1     规划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

(2010年)

规划指标

(2015年)

难易

程度

环境

质量

1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22.2

44.4%

较难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22.2%

(2008年)

100

一般

3

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33%

稳定现状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较难

4

空气API小于100的天数

361

≥355

一般

5

城区化工恶臭发生率

%

3.9%

逐年下降

较难

6

酸雨强度和发生频次

/

pH4.45

酸雨率93.0%

得到有效控制

较难

7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分贝

57.5

<55

一般

8

电磁辐射总体水平

/

良好

良好

较易

总量

控制

9

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

14.81

(较2005年)

15.2

(较2010年)

一般

10

氨氮削减率

%

/

16

(较2010年)

一般

11

二氧化硫排削减率

%

21.45

(较2005年)

16

(较2010年)

一般

12

氮氧化物削减率

%

/

5

(较2010年)

一般

污染

防治

13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87.79

95

一般

14

工业危险固废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一般

1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7.02

70%

一般

16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9

94

较难

17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100

较易

18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

80

较难

19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37.1

90

较难

生态建设

20

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创建

1

2

一般

21

生态村建成比例

%

14

75

较难

环境监管

22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比例

%

/

90

较难

23

环境保护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

1.8

3.5

一般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加快生态经济建设,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发展转变,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转变,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物资,加快节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的建设;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推进重污染、高能耗、高水耗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从政策上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和购买排污指标的方式腾出环境容量。

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使用,加强洁净煤、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少碳和无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建设海上风电场等清洁能源项目,大力支持LED新光源、生物材料等低碳项目的建设,引导和扶持台州发电厂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和资源化利用。

严格实施分区规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明确各功能区定位,不断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

二、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一)大力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

1、饮用水源保护

对于位于大陈镇的大小浦水库、玻璃坑水库、南磊坑水库、黄泥坑水库等水库型饮用水源,要重点加强其周边生活污染的治理,做好管理防范渔民晒网过程中,沾染机油的渔网经雨水冲淋后将石油类等污染物带入水库。

加快引水工程建设,关停位于三甲、下陈街道的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源地。加强备用饮用水源井马水库的水源地保护,严格禁止工业、餐饮项目建设,加强周边生活污染源的治理。

2、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筹划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三期工程;至2012年,建成椒北(前所)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加快洪家、下陈、三甲等三个街道的二、三级截污管网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区截污管网的精细化改造,提高市全区污水截污率和处理率。

3、工业水污染源治理

继续推行和深化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到2015年规模上工业企业废水达标率需达95%以上。

1)加大废水产生量较大的医化、水产、印染、表面处理(电镀、酸洗、磷化、喷漆)等行业的废水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废水达标率。

2)抓好工业企业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雨水收集处置系统,对医化、电镀、水产等企业的厂区雨水系统进行全面改造。

3)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

4)继续推行和规范重污染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切实提高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水平。

5)加强监管水平,增加“飞行监测”频率,提高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率。

4、河道生态环境整治

继续推进河道整治,深入开展清淤疏浚、河面保洁、河岸垃圾清理等整治措施;在及时总结海门河“河长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推广“河长制”。到2015年,建成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不少于5处,每年疏浚清淤的河道长度不低于50公里。

5、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加强对海岸工程的监督管理,码头、油库等海岸工程必须设置与其性质、规模相当的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船舶污染治理,所有船舶必须建有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垃圾等收集系统、原油洗舱装置和污油水贮藏装置;建立船舶海事污染应急系统;加强滩涂和近岸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二)全面推进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重点行业工艺废气整治。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的建设;在2015年底前,完成喷漆、塑料造粒等行业的有机废气整治;在2015年底前,完成表面处理行业的酸性废气整治,完成建材、冶炼、铸造等行业的粉尘整治;在2015年底前,完成医药行业废气深化整治。

加强大力企业脱硫脱销除尘。进一步推进台州发电厂、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改造,加强运行管理,提高脱硫效率,使其脱硫设施达标运行率达到85%以上。开展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改造,台州发电厂在2013年底前建成脱硝工程并投入运行,脱硝率达到70%以上。

控制工业锅炉窑炉污染。城区至2013年底前淘汰2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4吨/时及以上锅炉脱硫设施建设,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2015年底前淘汰2吨/时及以上4吨/时以下燃煤锅炉。严把审批关,禁止审批4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广清洁燃烧技术,至2015年全区4t/h(含)以上非电力行业燃煤锅炉50%以上采用清洁燃烧技术。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和浙江省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政策、名录,淘汰小冶炼和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2、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构建畅通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以城市为核心的畅通便捷的交通系统,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污污染;建设城区慢行系统,进一步推广公共自行车工程。

发展绿色物流。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绿色车队”;加强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环境管理。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建立机动车检测维修机制,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提高油品质量。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区统一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汽油。自2011年7月1日起,全区统一供应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柴油。

3、大力实施城市蓝天工程

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大力发展城乡供气,提高民用燃气普及率,继续做好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采取工地道路硬化、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车辆出工地全冲洗和禁止建筑工地周敞开作业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内外环境整治。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区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市区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市绿化率,减少城市道路扬尘。积极推行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控制城市郊区道路扬尘。

4、积极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外沙岩头化工区建成区域恶臭在线监控系统,到2015年建成区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并实行与台州市及周边县市区监测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推进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到2012年,完成10吨/小时以上工业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到2015年,完成2万立方米/小时风量医化企业恶臭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5万立方米/小时风量其它企业恶臭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三)加强固体和土壤污染防治

1、促进固废减量化

从源头抓起,改进工艺,替代原材料,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削减;采取控制一次性物品使用、简化商品包装、制定合理的垃圾收费价格等措施,实现商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建立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利用体系,新建的小区、大厦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老旧的住宅区逐步增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2、促进废物循环利用

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电子废物等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研发和推广,研究制定相关激励管理体制,制定有利于废物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

3、加快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袋装化收集,改善环卫车辆和设施、合理布局环卫中转站;加快现有垃圾填埋场三期扩建工程和椒北垃圾填埋场的建设。

4、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范和提高污泥制陶制砖项目的运行;积极开展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的废水污泥无害化处置。至2015年,城市污水厂和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100%和80%。

5、加强危险固废和医疗废物处置

深入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市场的环境准入机制,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实施危险固废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医疗废物监管,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弃置医疗废物,依法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6、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价,选择有代表性地段进行土壤监测,提出土壤污染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加强对已搬迁污染企业原址土地功能调整的监管,开展医化、金属拆解、电镀等企业搬迁后遗留厂区的土壤修复治理。从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和禁止高毒低效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等方面入手,防止耕地土壤污染。

7、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大力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削减各类重金属排放总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估及诊疗体系,使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到2012年完成以金属表面处理、金属熔炼、固废拆解等行业的涉重企业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区的涉重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彻底消除涉重的非法企业和项目。

(四)加强噪声和辐射污染防治

1、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建立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加强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各类噪声源的监管。优化声功能区布局,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强化监管;合理划定“禁鸣”区,安装降噪装置实行单车噪声控制;进一步规范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推广应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限制和禁止特定区域内的施工行为;加强与公安、城建、文化等部门协作,加强社会生活源噪声防治。

2、扎实做好辐射污染防治

强化对放射性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建立严格的“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对放射源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涉源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对涉源单位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问题,限期治理、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大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力度,促进移动基站、高压输变电电磁辐射等项目合法、健康发展,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五)深化医化行业综合整治

1、积极推进医化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退、转、升”等有效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快医化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打造以生物药物、基因药物和天然药物为主,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生态环境协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成品药和制剂研发、销售基地。

外沙区块:通过关停或搬迁合成和发酵项目,将该区块建设成为企业管理中心、销售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和制剂成药加工基地(即“四中心一基地”)。

岩头区块:鼓励医化企业兼并重组,重新规划厂区布局,大幅度提升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提高产业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竞争力,将该区块发展成为符合GMP规范的“精烘包”项目和制剂加工基地。

三山区块:鼓励医化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将该区块发展成为符合产业规划的仓储、物流基地。

2、深化污染综合治理

十二五期间存留的医化企业,要加快工艺革新和装备提升,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和工艺水平,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制药设备,采用先进的环保装备,规范合成车间、回收车间、烘房系统、离心系统、真空系统、冷凝系统、物料系统等的设计、建设与安装,做到生产控制自动化、工艺流程密闭化、物料输送管道化、厂区布局功能化、车间设计系统化、厂房设施一体化。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做到精确投料,清洁回收,强化“三废”的分质分类处理,大力推广有机废气的焚烧和低温深冷等新技术,深化污染整治。推进污染源恶臭在线监控建设和大气恶臭自动监测站建设,严格控制医化恶臭污染。

三、推进污染减排,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大力突出结构减排

大力突出结构减排,通过结构调整,减少区域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实施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国家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提升技术水平,转变发展方式;严控服装纺织业、医药化工业、纸品及文化用品业、食品饮料业电镀业和火电等重点排污行业的增长;积极推广无碳、低碳等清洁能源,加强火电、印染、化工等高耗煤行业的管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

(二)深入推进工程减排

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建设一批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脱氮除磷工艺,完善截污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负荷;推进工业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加快淘汰小型锅炉,鼓励发展集中供热设施,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治理。

(三)继续强化管理减排

进一步完善减排指标体系,成立环境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机构,构建环境数据申报审核、统计、集成等机制,建立健全各类污染物增量、减量和变量“三量”台帐;进一步提升减排监测体系,建立污染源监控中心,实现分级管理和联网监控管理,对所有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管理;严格减排考核体系,明确政府、部门、企业污染减排工作职责,建立污染物减排重点企业目标责任制,制定有利于减排工作的投资引导激励机制和处罚机制。

(四)推行排污权交易

利用价格杠杆推进减排工作,降低污染排放总量,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总量控制体系,积极探索并建立排污权市场交易平台,切实推行排污权交易,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通过排放总量的削减,实现全区范围内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目标。

在推行COD和SO2两项指标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上,探索并逐步开展氮氧化物、氨氮等新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方法。利用清洁生产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和参与碳交易,促进温室气体减排。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宜居家园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坚持试点引路、分步实施的原则,多方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的街道、村庄,按照区域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要求,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就近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区域,独立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工业企业发达的村庄,推行污水处理设施村企合建,以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农村生活污水削减量调剂工业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到2015年,全区90%的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属地管理、以块清扫、专职保洁”的原则,建立区、街道、村三级环卫管理联动的环卫清扫保洁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

(二)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

合理规划农村用地性质,加快农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严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鼓励发展少污染和无污染的企业,全面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继续加强对非法小冶炼、砂洗、染线、小电镀、塑料焚烧的打击。

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工业的集聚集约发展,引导农村污染企业向工业区集中,实现集中治污;开展农村低、小、散且污染较重的企业、专业村和集聚区的污染整治;着力解决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后遗留的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提高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在“飞行监测”中的比重,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降低农村工业污染。

(三)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严格执行区域禁养政策,关停搬迁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大力开展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积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整治或生态回用,提高养殖废物综合利用率;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使用有机肥,推广生物农药,削减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推广环保型可降解地膜。

(四)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

以生态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和生态创建,继续推进生态村、生态镇(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全区农村生态村建成比例达75%以上。

五、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设生态文明

(一)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

切实加强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在岛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内严禁采捕任何岛礁生物,维护和提高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在恢复区继续投放人工鱼礁,进行资源保护和鱼、贝、藻类的人工增殖放流;适度开发开展无污染和不损坏自然资源的生态旅游,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保护海岛自然景观;在预留区维持生态环境自然现状。

(二)加强森林生态建设和村庄绿化

开展“森林椒江”建设,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沿海防护林、城市景观林等建设;加强对水源涵养林的保护,继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进程;继续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大力营造护路林、护堤林和农田防护林带;继续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庄绿化建设标准,加强村庄绿化技术指导,美化村庄和村居环境。

(三)深化青山白化整治

继续开展“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严格控制墓地面积,加强墓地绿化和对迁移、拆除、平毁后的墓基进行清理、整治、复垦。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全区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保护、保育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物种的损耗研究,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和危害。

(五)构建和完善生态景观格局

更大程度地发挥自然或人工景观的生态功能,构建风格特色鲜明、生态功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的生态景观格局。

1)加强北部和西南部山区的生态保护和森林建设,加快东部沿海防护林建设和沿海滩涂湿地建设,构建东、西部相互呼应的重要生态屏障。

2)以绿心植物雕塑公园向东辐射,建造长约18.5千米、宽约1.1千米、总面积约25.02平方千米的“心海绿廊”,构造东面大海与西部山区之间重要的生态廊道,亦作为与路桥区、滨海工业区之间的重要的生态分隔带和缓冲区。

3)建设“三山绿带”,形成与黄岩区江口街道之间的生态分隔带和缓冲区。

4)在城区的白云山,葭芷山、太和山,腾云山、枫山、凤凰山和东山等山体,建设一批集生态保护与景观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山体公园。

5)沿江区块——沿椒江两岸布置沿江生态绿带,构筑完善的沿江生态景观带。南岸近期推进“江滨公园西进”项目,远景则推进外沙、岩头和十一塘等区域的“江滨公园东进”;北岸以建设生态林及防护林苗木基地为主,并适当的设置沿江生态景观区。

6)沿河沿路——在路、河、沟、渠、堤等宜林地段,大力营造护路林、护堤林和农田防护林带。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

(一)环境监测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水和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环境动态跟踪评价水平;建立常规因子与特征污染因子相结合的复合型污染监测预警网络;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污染源监控预警体系;加快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预警网络;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提高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十二五”期间,建成两个河流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站位和一个海洋自动监测站位。

(二)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环境应急仪器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建立街道环保监管制度,强化农村环境监管。

(三)环境信息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数字化环保信息发展,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平台和辅助决策平台,提升环境信息服务能力。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

为确保规划环境效益的实现,结合我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要求,组织实施七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共36个工程项目,规划总投资约117.34亿元。

5-1   重点工程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数

投资估算(万元)

规划总投资

“十二五”期间投资

1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5

63000

38000

2

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10

303900

248900

3

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工程

4

468000

68000

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7

33000

33000

5

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

6

301000

287000

6

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

1

500

500

7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3

4000

4000

合计

36

1173400

679400

二、资金来源

我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规划总投资117.34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需投资67.94亿元。各级政府要根据规划要求和环保工作需要,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增加环保投入,切实保证环保投入到位,确保重点工程的完成。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工程性质

规划总投资(万元)

“十二五”期间投资(万元)

预计完

成时间

实施单位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

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前所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厂一期1.95万吨/日,以及配套管网30公里,污水泵站5座。

新建

20000

20000

2013年

建设规划分局、前所街道

2

椒南污水处理设施

7个污水泵站(3个续建、4个新建),并形成环状污水管网。

新建

5000

5000

2015年

建设规划分局

3

污水处理三期工程

“十二五”期间,启动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前期研究,初步设想建成后总的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

前期研究

25000

——

2018

建设规划分局

4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填埋场三期扩建工程

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周边上扩建,占地200亩。

新建

8000

8000

2015年

建设规划分局

5

椒北生活垃圾填埋场

选址前所街道,占地100亩。

新建

5000

5000

2013

建设规划分局

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6

环保重点监管行业整治

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生态化改造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深化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外沙区块至2012年完成合成和发酵项目的关停或搬迁;岩头区块从2011到2015年,关停低、小、散企业,淘汰高物耗、高污染项目,中远期2016年至2020年逐步完成合成、发酵项目退出。

续建

230000

175000

2020

园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7

金属熔炼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熔炼;规范冶炼铸造企业环保设施;淘汰落后熔炼设备。

新建

1800

1800

2011年

各街道、环保分局

8

环保重点监管行业整治

眼镜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企业的喷漆及废气处理设施、规范漆渣的处置,引导企业整合提升,建设眼镜工业聚集区。

续建

1000

1000

2012年

前所街道、环保分局

9

涉重行业环境专项整治

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严格控制重金属达标排放及排放总量,规范重固废的转移、处置。

新建

1100

1100

2013年

环保分局

10

废水治理

工业企业废水规范化整治

对医化、印染、电镀等废水产量较大的行业,进行废水规范化整治。

续建

2000

2000

2015年

环保分局

11

工业废水达标整治

到2015年,完成全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

续建

30000

30000

2015年

环保分局

12

废气治理

工业企业工艺废气的治理

开展工业企业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粉尘及恶臭等方面的治理。

续建

20000

20000

2015年

环保分局

13

火电、热电企业脱销工程

火电、热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在开展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改造。

新建

8000

8000

2015年

环保分局

14

燃煤、燃油锅炉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燃煤、燃油锅炉逐步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水煤浆等其它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新建

5000

5000

2015年

环保分局

15

重点治理示范项目

医化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国家重点示范项目

通过源头控制、创新管理加强过程控制、采用先进技术提升末端治理等措施,全面整治有机废气。

新建

5000

5000

2012年

环保分局

三、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工程

16

循环经济

余热回用、集中供热工程

椒江热电厂将供热管网延伸至除外沙岩头化工区外的周边工业区块,椒北的用热企业使用台州发电厂的余热蒸汽。

新建

3000

3000

2015年

经贸局、发改局

17

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到2015年全区高能耗、高污染的规模上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新建

60000

60000

2015

经贸局、环保分局

18

清洁能源

大陈岛海域海上风电场项目

装机20万千瓦

前期研究

400000

——

2015年

发改局、海洋与渔业局

19

低碳项目

台电二氧化碳捕集工程

建设台州发电厂二氧化碳捕集工程,并进行资源化利用。

新建

5000

5000

2013年

经贸局、环保分局、台州发电厂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0

农村生态示范创建

生态村创建

深入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建成7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续建

10000

10000

2015年

“清洁家园”办公室、各街道(镇)

21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工程

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污水不能接入管网的村庄,建设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城镇污水管网沿线的村庄,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到2015年,全区90%的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

续建

10000

10000

2015年

建设规划分局、环保分局、农办

22

农村户厕改造工程

每户农村居民配套规范的化粪池,已建的不符合要求的化应进行改建或购买安装成套的化粪池住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可集中建设大容积标准化粪池。

续建

3000

3000

2015年

建设规划分局、环保分局、农办

23

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及废弃物综合利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

完成生猪存栏50头、奶牛5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

续建

1500

1500

2015年

农林局、环保分局

24

“三沼”(沼气、沼液、沼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推广“猪-沼-作物”等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沼气”清洁能源利用。

续建

500

500

2015年

农林局

25

土壤污染防治

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与推广项目

水稻、蔬菜、经济作物等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到2015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扩大到23万亩

续建

6000

6000

2015年

农林局

26

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

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网络建设;安全用药示范区建设;加强农药市场整治。到2015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90%以上。

续建

2000

2000

2015年

农林局

五、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

27

自然生态建设

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

生态旅游、生态渔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人工礁、养殖等。

3000

3000

2015年

海洋与渔业局

28

自然生态环境治理

河道生态化整治

省市级河道69.28公里,区级河道181.09公里,乡村级河道408.07公里,生态化整治及保洁

新建

15000

15000

2015年

水利局、环保分局

29

“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程

对“三沿五区”的坟墓进行拆除、平毁、覆土深埋、迁移、绿化植被等处理,推广生态墓区建设。

30000

3000

3000

2015年

民政局

30

绿色通道和生态景观建设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抓好海岸基干林带缺株断带的修复和完善提高,构筑高标准的海岸基干林带,重点建设大陈岛基岩防护林带工程和东部沿海防护林工程。

续建

20000

20000

2015年

农林局

31

农田林网、绿色通道工程

大力营造护路林、护堤林和农田防护林带

续建

1000

1000

2015年

农林局、交通局、水利局

32

洪家场浦生态休闲带(心海绿廊)

西至祝昌泾、东至十一塘北闸、东闸等出海闸,河道全长19.19km,沿途建设绿化带、观光平台等,集旅游观光、河道整治、排涝调蓄和生态涵养等功能于一体。

新建

259000

245000

2015

建设规划分局、水利局、旅游局、农林局

六、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33

饮用水源保护

大陈镇合格饮用水源创建

严格控制渔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实施沿岸生态防护林建设;建立健全水污染监测和应急机制。

续建

500

500

2015年

大陈镇、环保分局

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34

环境监管

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工程

继续推行和规范重污染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

续建

400

400

2015年

环保分局

35

环保监管队伍

充实环保监察队伍人员;重点街道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建立农村环保队伍。

续建

600

600

2015年

环保分局

36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河道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恶臭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建设。

续建

3000

3000

2012年

环保分局、公安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继续把环保信用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和环境绩效评估机制;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适度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和种类。

二、加大违法打击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依法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建立部门联合环保执法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三、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逐年增加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加大环保投入;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

四、加快推动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完善环境科技管理体系,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加强科技信息发布、中介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实施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进一步提高环保科技人才队伍素质,完善环保队伍知识结构配备。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多种环保宣传形式和载体,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公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团结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发挥环境NGO的作用,引导环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六、严格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评估考核

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工作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逐步提高生态环保工作在相关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重;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严格实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绩效评价机制,将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损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