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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7-08 19: 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十二五”科学技术

普及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11~2015年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我区科普事业发展总结

 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以来,得到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健全科普工作机制,全社会的科普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大科普工作局面。

一是合力推进《纲要》实施工作,公民科学素质水平逐步提升。全区大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健全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提升。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合力推进《纲要》实施的氛围初步形成。

二是各类科普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0年底,全区8个街道、大陈镇、椒江农场、椒渔总公司科协组织齐全,大部分村、社区都建立了科普组织,并配有专兼职科普员,全区已建成企业科协组织59家,科普特色学校8所,成立了椒江区少年科学院和青少年科技创新中心。各种形式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呈现良好态势;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走在全市前列,五年来,获省级以上奖项42项,其中获全国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        

三是科普基础及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科普经费逐年增长,五年来,人均科普经费从2006年的1.45元增加到2.25元,科普工作条件与环境进一步改善。至2010年度,全区已建成街道(镇)科普画廊11座,科普活动室(站)、科普宣传栏350余个,“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达标社区(村)达80%以上,持续开展科普示范区、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体推进科普工作上新台阶,基层科普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已建成省、市、区级科普示范单位、科普教育基地 53个,覆盖全区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初步形成。

四是各类科普活动丰富多彩,参与人数逐年增加。五年来,连续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下乡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科普宣传影响进一步扩大,累计举办各类科普宣传活动150多次,开展科普知识讲座100余场,发送科普宣传资料20多万册(份),受众达10万余人次;不断创新科普宣传载体,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海岛、中外科普连线等重点科普活动亮点纷呈;运用网络、视频等新媒体新手段开展科普宣传,成为提高科普宣传成效的重要途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局面基本形成。

五年来,全区科普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科普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公民科学素质较低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问题有:劳动者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全区公民科学素质与城市化进程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普工作开展不平衡,重视科普的程度、经费投入的力度、科普宣传的广度等还存在不足。公众科学素质水平虽逐年提高,但整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差距明显;科普实施建设水平整体不高,数量不足、普及面不广;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切实解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五区”建设总战略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完善科普工作机制、提升科普服务能力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大力整合科普资源,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促进科普事业不断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和创新型主城区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三、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科普法》、《科学素质纲要》,进一步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科普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全区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7—8%,(全省8%)居全市前列。

——加强重点科普设施建设,提升科普设施展教水平,形成与省市科技馆相衔接,以区级科普场所为重点、专业性科技类场馆为辅助、各级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基地等为基础的科普宣传与展教的平台;至“十二五”末,全区各街道、大陈镇都建有科普活动中心

——推进科技传播能力建设、提升科普宣传社会影响。加强并优化大众传媒科普类节目、栏目,充分利用视频、短信、微博等新媒体丰富科普手段,逐步建立由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构成的大众科技传媒网络;至“十二五”末,各街道、大陈镇都建有公共科普视频。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整合科技场馆、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书刊等资源,形成以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数据库、信息库等为主的网络化的科普信息交流与服务平台;

——优化基层科普组织结构、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各级各类科普组织建设,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格局;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优秀科普人才。开展高层次科普人才交流,建立由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等组成的专兼职合的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事业可持续发展。

——组织开展科普理论研究、探索科普工作创新机制,支持和鼓励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普产品开发,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宣传,多渠道筹集科普经费,形成有椒江特色的科普工作新机制。

四、主要任务

)合力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纲要》工作方针,以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未成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人群,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加强减灾防灾、促进合理消费等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技培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

——实施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制定《科学素质纲要》“十二五”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实施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等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有较大幅度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整体水平在各类人群中位居前列。适时组织开展全区科学素质调查,为制定相关科技政策提供依据。

——重点实施五大基础工程。明确《科学素质纲要》成员单位责任,组织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五大基础工程。到“十二五”期末,科普基础建设、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手段与途径明显增多。继续开展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工程的建设,促进社会公众心理素质提升。

——加大《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力度。充分认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形成共同推动实施的整体合力。各级政府、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成员单位认真规划实施工作,结合工作职责特点,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升《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整体水平。

(二)组织举办大型科普主题活动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区《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办公室等统一部署下,动员和组织各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通力协作,精心组织,举办系列大型科普主题活动,扩大科普工作社会影响。

——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科协等共同举办“椒江科技(科普)活动周”。通过举办系列科技(科普)报告会、科普进社区、科普展览、高科技应用展示、科技下乡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科普宣传的热潮。

——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明确活动主题,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众的现实需求等相结合,各级各部门及科协上下联动,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各类科普主题宣传。

——多种形式举办各类全区性的大型科普宣传。继续办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重点活动,动员和组织各级学会、科协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结合环境、卫生、水利、气象、森林、消防、食品安全等部门工作,围绕各节庆主题,开展科普宣传,推动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新格局。

(三)面向重点人群开展科普活动

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是科普宣传的重点。面向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不同单位,创新载体,注重特色,讲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宣传,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的科普需求,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

---面向农村开展科普活动,围绕我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农函大、成人技术学校、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网等科技培训机构的作用,组织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百万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抓好科技示范户、农技协会队伍建设,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

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命名、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等,扎实推动农村科普工作,提升基层科普能力。到“十二五”期末,创建的各级各类科普示范村、社区数占全区总数的70%,国家和省、市级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50家以上。

统筹协调好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扶贫助困、科技特派员等活动,丰富农村科技教育、科技帮扶内涵,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成效。继续扶持欠富裕村科普设施建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水平。

——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活动,以倡导城市居民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提高城市社区文明水准为目标,综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将科普宣传纳入文明社区建设的范畴,扎实开展科普街道、科普社区、科普之友俱乐部、科普市民学校、科普楼道、科普市场、科普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升城区科普工作整体水平。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整合社区科普资源,创新科普宣传手段,把社区科普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自身素质提升等结合起来,完善科普设施,丰富科普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形成人人参与科普、人人受惠科普的良好氛围。

加强城镇外来务工者科普宣传,加大在务工者聚居地、子弟学校等建设科普设施的力度,开展针对性强互动度高的特色科普活动,让外来务工者尽快提高素质、融入城市、改善生活,享受城市文明与社会公共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面向企业职工开展科普活动,将企业科普宣传与经营管理、科技进步、提高素质和企业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引导企业经营者重视和支持科普宣传,提升企业员工的科学素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与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开展公益性的知识普及、技术推介、产品介绍等科普宣传。

发挥企业科协组织、科技人员的作用,精心设计科普活动载体,加强科普阵地建设,举办符合企业特点的科普活动,开展技术培训、科技报告、科普讲座、技术比武等,满足企业员工、科技工作者的科普需求。

继续在企业科技人员中开展“讲比活动”,实施“金桥工程”、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发挥科技专家在企业科普中的重要作用,有计划地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提升企业科普活动整体水平。

——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科普活动,举办高层次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等,办好“科学会客厅”、“科普人文大讲堂”、“枫山科技论坛”等专题报告会,邀请科技专家进行科普宣传,提供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普产品,以提高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通过举办专题科技培训教育,重点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有关科技政策、科技理论、科学知识学习,增强科技意识,了解科技动态,提升科学素质,为科学决策提供知识储备。

各级干部培训、党校等,要把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质的要求列入党员干部培训教材,安排规定时间与课程,并加强考核与督促检查。

——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教育的力度,组织开展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科技活动,引导学校、学生和家庭共同参与科普宣传,提升未成年人科学素质。重点加强农村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

组织开展以创新论文、创新发明、创新设计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继续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夏令营、机器人大赛、科普征文比赛等,创新科技活动载体,突出素质教育科学性、趣味性,培育青少年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等在科技教育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将学校课堂教育与课外科技教育紧密结合,提高科技教育质量。

(四)加大科普设施建设力度

科技场馆是科普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标准,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体现。加强科普实施建设,提高科普能力水平,是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科普场馆建设。至“十二五”期末,建成一个区级现代化科技馆或专题科技馆,五个以上街道科技活动中心或科普公园。科普场馆建设居于全市前列。

——积极引入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及社会力量建设特色科普活动场所。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各街道和社区全部建有科普活动站和科普画廊,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室和科普宣传栏。80%以上中心校建有青少年科技活动室

——充分发挥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科技文化活动场所的科普宣传功能,开辟科普园地、科普橱窗等,普及相关科技知识、展示科技成果。公园、旅游景点,以及商场、菜场、车站、轮渡码头等公共场所及设施,要开展相关主题科普宣传,扩大科普的覆盖面。各级科普教育基地要配合重大科普活动,适时向社会开放,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

(五)重视和支持科普创作

大力支持科普文艺创作、展品制作、理论探索等为内容的科普创作,多出科普创作精品,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科普文化新产品。

——重视、支持和鼓励科普创作,改善科普创作条件,提高科普创作能力。鼓励、扶持科普类期刊发展,落实有关科普读物、科普挂图、科普书籍、科普影视作品的创作、出版、发行的优惠政策。

——加强科普创作队伍建设,重视科普创作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科普创作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科普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或兼职人员的作用,引导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参加科普创作与研究。

——大力表彰奖励优秀科普作品和科普创作人员,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提升我区科普创作水平。把优秀科普作品、科普理论研究成果等纳入各级科技进步奖、“五个一”工程等事项的评选范围,促进科普创作繁荣发展。

(六)培育和扶持科普产业发展

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引导科普产品开发、科技成果展示向产业化发展,促进科普资源整合、开发、利用的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化,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拓展科普事业新空间。

——支持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及个人,投资科普产业,兴办科普产品设计、研制、开发和生产企业,配置社会优质资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与旅游、会展、设计、广告、会务等机构合作,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参与科普宣传与策划、科普产品设计与生产、科普会展组织与管理、科普设施建设与管理,推动形成科普工作多元化机制。

——全面落实科普设施建设、引进国外先进科普设施、设备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保证公益性质的前提下,在城建规划、土地使用、银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支持企业或个人建设各类形式的产品展示馆、科技专题馆、科普活动中心等。公益性科技场馆对外经营门票收入等,应享受优惠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科普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科普工作规划,保证科普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实施《科普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学素质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将科普工作列入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政领导“两个社会”及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健全和完善区级科普联席会议、《纲要》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职能。发挥办公室所在单位的职能作用,开展科普工作交流。

——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区域发展态势,制定科普事业发展规划等政策,优化科普工作环境。发挥科协、社科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表彰奖励科普工作先进典型。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工作的政策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科普工作政策法规,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出台新的科普工作政策,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设施建设等重要政策法规,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完善科普相关政策与措施,优化科普政策环境,促进科普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浙委[2003]2号)和《关于动员和组织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新贡献的意见》(浙委[2007]59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发挥科协作为科普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科协基层组织网络,推进乡镇、企业、学校建立科协组织,加大物力、人力、财力的支持力度,发挥其应有作用。

——开展对《科普法》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举行《科普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检查《科普法》贯彻实施情况。充分发挥政协科技界、科协界的作用,通过专题调研、政协提案、大会发言等,研究、讨论科普工作,推动《科普法》深入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加大财政对科普的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促进科普事业不断发展。

——加大公共财政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增加科普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年人均科普专项经费,科普经费年增幅与当年科技经费支出增幅同步。支持全区重点科普专题宣传活动的开展。

——财政支持的企业重大科技项目,应明确其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企业举办科普活动、建设科普设施等,以提高企业职工的科学素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

——鼓励企业、个人对科普事业的捐赠,捐助单位或个人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适时设立区级科普基金,接受社会各界或个人捐赠。各街道、大陈镇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要安排专项科普经费,用于本部门本单位科普宣传和科普活动的组织。企业应按科技人员和职工数量,合理安排科普经费,可以税前列支。

(四)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科普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开展科普宣传的义务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自觉履行社会职责,结合工作特点,积极参加科普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科普)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及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等,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活动。

——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会等,应当组织和支持科技工作者、教师参加科普活动;科技工作者、教师等应当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结合本职工作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等,积极参与科普宣传。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及时报道重大科普活动、宣传科普工作先进事迹。区级报报、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单位,应结合各自特点开设科普类专题、专栏,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支持发布公益性科普宣传广告。

——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体育、气象、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职责,组织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和专题科普宣传。积极参与全区性重大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各街道、大陈镇,社区及行政村组织应当发挥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学校、科普活动中心等作用,围绕街道、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和公众文化生活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各企业应当结合技术创新、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开展科普活动,提高职工科学素质。公园、商场、车站、码头、新华书店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

(五)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和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多层次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事业不断发展。

——加强科普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开展业务提升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其在科普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和带头作用。要建立健全科协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交流与研讨,提升科普工作与水平。

——加强与学协会、学校、高新技术企业等合作,鼓励、支持有关学校、科技团体,开展科技传媒、科普宣传、科技场馆建设与管理、科普产品开发与经营、科普作品创作与设计、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建立高层次科普人才库,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动员和组织各类中高级专家等参加科普宣传,扩大科普宣传影响。

——加强基层科普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社区科普员、企业科普工作者、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农村科普员队伍,组织开展科普人才的教育培训。动员各类科技人员、老科技工作者和退休教师参加科普讲师团、科普志愿者等队伍。建立健全科普人才库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的科普人才队伍。

 

 

 


椒江区科普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概算

用地需求

建筑面积

建设周期

资金来源

实施单位

1

区青少年宫科普体中心

装修、布展

43万元

100m2

2011-2012

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

团区委

2

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科普馆

装修、布展

42万元

 50m2

2011-2012

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

区教育局

3

生态农业科普基地

生态园区建设

42万元

100m2

2012-2015

财政与社会投入

椒江区科协

街道办事处

4

城市低碳环保科普馆

装修、布展

38万元

150m2

2012-2013

区、街道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

海门街道

5

自然与生命科普公园

装饰、布展

35万元

500m2

2012-2013

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

海门街道

6

计算机室(数字科技馆)

装修、布展

20万元

150m2

2012-2013

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

7

解放南路科普一条街

装饰、布展

150万元

5000m2

2012-2014

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区建设规划分局

8

街道(镇)青少年科活动中心

装修、布展

240万元

5000m2

2012-2015

区、街道财政投入

椒江区科协

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