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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1-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1- 07- 08 15: 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晟昊、刘治慧等2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农村建房政策的建议》(第3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宅基地是农民一个重要的财产权益,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目前我区农村宅基地闲置和低效利用情况大量存在,确实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环境改善,不利于美丽乡村的建设。对于保障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工作,我局一直非常重视。

一、实施惠民政策。2012年我区将农民建房审批权下放至各街道(镇、农场),不断地简化办事程序,提供最快捷、最方便的服务,并减轻了农民的资金负担,除5元/本的工本费外,农民建房报批过程中没有其他收费。最近,我局也在草拟椒江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审批标准、审批程序。

二、开展无房户、危房户“安居工程”。无房户、危房户,一般在村里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建房需求容易被村干部忽视或无视。椒江进一步规范操作,要求各村上报无房户、危房户名单,进行统一张贴、公示,接受村民的评议、监督。再根据公示名单分配土地指标,专项专用,一经发现挪用或无法落地的,及时收回,安排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近五年保障了6005户无房户、4749户危房户的建房需求,确保民有所居。

三、实施 “立改套”模式。2010年椒江开始实行“立改套”建设。2013年修改完善后,要求城区范围和主要公路两侧都必须实施“立改套”。2015年又出台补充意见,对不愿意立改套的村民,允许异地建造立地房,对整村立改套比例较高的给予优惠,并实行“房票”制度,增加操作灵活性,满足村民多样化建房需求。2018年要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及重点地区的农民住宅全部实行立改套安置,人均安置用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及重点地区外有条件的地区鼓励立改套安置。椒江已有多个行政村通过“立改套”方式建了新房,建成了朝晖一期、学诚小区、汇景名苑、瑞景名苑、东星茗苑、银桂苑、中央花园、御庭一号、心海金源、兰湾华庭等小区。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了17个2211亩立改套项目,今年还计划推出董家洋立改套项目,保障“一江两岸”区块农民住房。

四、加快村庄规划优化。现已编制的村民点规划基本上已将村庄旧区纳入规划中,但旧区宅基地因日照间距不足,村民原地重建时间差异等因素导致规划落地难。目前我区已启动村庄布点规划,将根据该规划编制情况,以鼓励利用旧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为导向做好村民点规划的修编和优化工作。同时倡导对村庄旧宅基地、空闲地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安排”,确保村庄规划与农民建房有效落地。

保障农村宅基地建设,对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局将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按照“规划统领、农户自主、保护耕地、注重特色”的原则,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进一步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19号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