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8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章刻制备案(重刻)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10: 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备案材料目录

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承接公章刻制业务后,应当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的信息材料报送至公安机关备案:

(一)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机构的设立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

(二)刻制公章委托函;

(三)对于公章被抢、被盗或者因其他原因丢失需要重新刻制公章的,提供单位或者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报纸的作废声明;

(四)公章刻制经办人身份证;

(五)承刻公章的印模信息。

二、办结时限

即办。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或通过系统确认)、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及监督投诉

窗口咨询: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 0576-88216322、0576-88836689、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