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6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10: 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备案材料目录

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服务平台企业端,根据系统提示,使用系统专用设备导入系统规定的数据项。具体包括在发生购买后,需要在系统网络平台企业端录入购买情况。

(一)购买的时间信息材料;

(二)销售单位信息材料;

(三)购买单位经办人信息材料;

(四)购买的品种信息材料;

(五)购买的规格数量信息材料;

(六)购买的产品编号信息材料;

(七)购买合同或许可的信息材料。

    二、办结时限

企业在网上报备案购买情况时,系统当场确认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备案结果在网络平台当场显示,不另行送达通知。

    五、咨询途径及监督投诉

窗口咨询: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 0576-88216320、0576-88836689、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