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51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07-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09: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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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具有符合爆破作业培训教育要求的证明(在浙江省进行培训考核的,不需要提供,由公安机关在民爆系统内进行核查);
(四)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五)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证明;
(六)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无法提供四、五材料的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或退休人员);
(七)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无法提供四、五材料的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或退休人员);
(八)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证明文件;
(九)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二、办结时限
即办。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及监督投诉
窗口咨询: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 0576-88216320、0576-88836689、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