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5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09: 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具有符合爆破作业培训教育要求的证明(在浙江省进行培训考核的,不需要提供,由公安机关在民爆系统内进行核查);

(四)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五)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证明;

(六)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无法提供四、五材料的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或退休人员);

(七)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无法提供四、五材料的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或退休人员);

(八)学历、学位证书;

(九)获奖证明;

(十)工作业绩证明;

(十一)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证明文件;

(十二)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二、办结时限

办。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及监督投诉

窗口咨询: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 0576-88216320、0576-88836689、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