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3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保安员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09: 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办法》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员证申领表》原件一份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一份

(四)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其中武装守押保安员还需采集DNA)

(六)采集考试申请人的数码照片。

二、办结时限

考试合格后当日核发保安员证。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2]51号);

(二)收费标准:40元/人•次。

四、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及监督投诉

窗口咨询: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 0576-88216337、0576-88836689、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