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3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07-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保安员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0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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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办法》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员证申领表》原件一份;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一份;
(四)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其中武装守押保安员还需采集DNA);
(六)采集考试申请人的数码照片。
二、办结时限
考试合格后当日核发保安员证。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2]51号);
(二)收费标准:40元/人•次。
四、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及监督投诉
窗口咨询: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 0576-88216337、0576-88836689、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