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5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07-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收养登记落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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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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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1.《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原件1份;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二、办结时限
1.符合收养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2.需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电话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0576-88836727、洪家:89017551、下陈:89013310、前所:88924411、章安:89017100、大陈边防:0576-88900110 或者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各派出所:洪家、下陈、前所、章安: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