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1-14095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收养登记落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7-08 10: 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1.《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原件1份;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二、办结时限

1.符合收养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2.需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电话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0576-88836727、洪家:89017551、下陈:89013310、前所:88924411、章安:89017100、大陈边防:0576-88900110   或者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各派出所:洪家、下陈、前所、章安: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