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1-13977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1- 06- 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编号X2ZJ202009270045)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6-10 12: 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现将我区牵头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编号X2ZJ202009270045)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6月4日-6月11日(公示时间为7天)

监督电话:89065087(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附件: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编号X2ZJ202009270045)销号确认表


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编号X2ZJ202009270045)销号确认表

信访事项

台州市椒江区泉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地下暗管长期直排化工废水至椒江。

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通过检查企业污水池、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未发现异常管路和三通管道,雨水明管收集走明沟,污水明管通过高架输送至污水站。通过污水站全流程监测,结合企业污水站的处理工艺流程未发现异常。后经调查,该处管路为新建固废仓库时发现的,并非振港染料所有,调阅厂区附近监控摄像头(正对暗管所在位置),未发现有使用或拆装暗管进行偷排情况。

整改目标

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椒江区委区政府责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2020年10月31日前查清两根暗管归属是否存在偷排行为。

2因受疫情影响,该企业年产700吨M-562关键中间体产业一体化项目未验收,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要求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

1、位于振港染料(泉丰厂区)西北角固废房所在地块在购置前属公用地块,购置后发现存在两根已被堵口的暗管,建造固废房时,直接填埋在地下,并未用于偷排废水。督察期间已被截短灌浆封堵,目前企业又自行拆除暗管所在位置的固废房,直接改造成厂区道路。

2、振港染料(泉丰产区)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年产700吨M-562(氮杂甲酸)关键中间体产业一体化项目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