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68P/2021-13952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2019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七、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八、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九、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十、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单位:台州市学院路小学本级预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交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3434.71万元。
(二)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3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34.7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下级上交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余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 3434.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253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7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548.19万元,占74.2 %;公用经费支出 378.63万元,占11.0 %;项目支出 507.89万元,占14.8 %。
(四)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4.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3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253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74万元。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434.7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60.48万元,主要是教学教育进步奖在年终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0万元,占0 %;教育支出(类)2537.81万元,占7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77万元,占12.6 %;卫生健康支出174.39万元,占5.1 %;住房保障支出290.74万元,占8.4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9.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507.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8.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3.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4.3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0.7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54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7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椒江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06 万元,增长6.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0 %。主要用于接待专家到校指导培训以及兄弟学校参观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次数有可能会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椒江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34.9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9.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5.4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超20万元以上的,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88.40万元,其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设备购置费48.72万元,校园维护费84.48万元, 行知校区开办费298万元,安保经费32万元,教培经费25.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3.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