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机关食堂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食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台州市椒江区机关食堂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四套班子领导、区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用餐和相关单位公务接待保障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等相关工作;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