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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机关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海门街道青年路404号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早上8:30--12:00,下午2:00--5:0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6-88830220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政府采购、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政策研究,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中心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所属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联系有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科室负责人:罗永吉;联系电话:88830220

(二)财务科。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及财务会计、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组织本级财务会计核算。负责相关单位的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中心财务信息化平台的管理,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部分机关账户的管理、资金预决算和相关财务编报工作。负责区级部分机关经费报销和报账工作。

科室联负责人:琚明富;联系电话:88830972

(三)基本建设科。负责所属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工作。负责编报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经费。负责所属单位基建维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项目监管工作。

科室负责人:丁巍巍;联系电话:88830223

(四)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承担区级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所属资产实物账相关工作。指导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区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调剂、处置。

科室负责人:陶建平;联系电话:88830767

(五)安全保卫科。负责制定所属管理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及应急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区行政中心区域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信访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及技防设施建设管理等综合安全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叶畅;联系电话:88830236

(六)会务服务科。承担区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和相关保障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彩芳;联系电话:88830225

(七)车辆管理科。拟订区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和处置。负责区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处级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用车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承担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接待车辆保障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鑫;联系电话:88830143

(八)膳食管理科。负责区级机关膳食供应保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根据食堂工作性质制定健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法,负责机关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刁立峰;联系电话:8831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