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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绍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9 16: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椒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杭绍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杭绍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所属区县

所属乡镇

线别

起讫里程

左(右)侧

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距离(m)

椒江区

章安街道

正线

DK205+190-DK207+750

20

DK207+750- DK207+970

15

DK207+970- DK208+420

20

DK208+660-DK209+000

20

预留沿海客专
  下行线

YHXDK0+100-YHXDK0+930

20

YHXDK0+930-YHXDK211+020

15

预留沿海客专
  上行线

YHSDK0+510-YHSDK1+000

20

YHSDK1+000-YHSDK211+050

15

葭沚街道

正线

DK212+410-DK214+400

10

DK212+400-DK214+400

10

葭沚街道

正线

DK214+400-DK217+600

10

DK217+600-DK219+000

15

DK219+000-DK219+695

20

洪家街道

正线

DK220+210-DK220+330

15

DK220+330-DK220+529

20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抄送:国家铁路局安全监察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