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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35号通告丨有序做好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健康管理

发布日期:2021-02-08 11: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第35号通告丨有序做好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健康管理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六个不”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五不得”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政策,现就有序做好我市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7”管理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返台的,需在24小时的窗口期内返台(超过窗口期后,健康码将赋黄码),并继续实行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的来台返台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台次日起继续完成。

 二、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镇街或区,下同)及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台返台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乘坐客运航班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短时间途经风险地区机场的人员除外(下同)。

 三、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的来台返台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返回城市的人员核验“健康码”绿码通行。

 五、对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行业人员返回农村的,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 绿码;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核验“健康码”绿码通行。

 六、对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的返回农村地区人员继续赋浙江“健康码”绿码;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限制外出,提倡少外出,外出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尽量控制活动范围,要求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所在设区市。

 七、各地不得要求低风险地区(非涉疫城市)师生假期提前返回或需实施隔离性质的健康监测后才能返校。

 八、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要科学划定农村地区,不得简单地将县(市、区)全域划为农村地区,除少数城乡接合部外,原则上不将县城所在地乃至城市主城区视作农村地区进行管控。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