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1291/2021-144772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12- 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12-
23
14: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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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椒江区已完成整改,符合销号条件,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12月29日,共7日。
受理单位: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6-88885406,88551035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整改完成情况.docx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